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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第二批“打非治违”校车行动典型案例公示

来源:专汽网 作者: 彭先先 时间:2015-10-10 浏览次数:

为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学生安全出行环境,日前,福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第四波次整治校车统一行动,对全国校车的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了统一排查和通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迅速组织全面排查,挂牌督办,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学生安全。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目前,全国有3416辆校车逾期未检验,涉及26个省(市),其中福建省412辆校车逾期未检验。据了解,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坚持源头排查、路面整治、宣传引导“三同步”,根据通报涉及情况,迅速开展行动,切实排除隐患,抓好工作落实。

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务必狠抓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校车安全隐患,会同教育、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全面清理无牌、无证、无资质等“黑校车”及交通违法多发未处理问题。同时表示,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将校车严重超员超速行为纳入刑法约束,并明确规定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前述规定处罚。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如发现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记者了解到,按既定部署,全省各地交警部门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警种,强化协助配合,共同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发现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运送学生、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质驾驶校车、逾期未审验的,依法依规严格处罚,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和教育部门。对总队前期通报逾期未检验的校车,要挂牌督办、迅速查处。同时,继续深入推进“护卫天使行动”,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期的警力部署,增设护学岗,完善交通设施、信号,确保学生交通安全,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

具体案例

1、福州排查逾期未检验校车1辆(闽A5B781、中型普通客车、校车、连江东岱酷酷星幼儿园)。

2、 9月6日16时,福州闽清大队在316国道查获1起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违法行为(闽AB2025、中型普通客车、非营运,当事驾驶人陈彬),依法给予处罚并向幼儿园发出整改通知书,抄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9月7日7时28分,厦门交警在江头南路东路路口查获2起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违法行为(闽DC0008、中型载客汽车、旅游客运,当事驾驶人陈亮武;闽DC2306、大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当事驾驶人李天生,均被暂扣。

4、9月6日16时36分,厦门交警在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查获1起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违法行为(闽DA5288、校车,未携带行驶证),依法给予处罚并扣车。

5、9月6日10时,厦门马巷派出所民警在翔安马巷第二实验小学周边路段查获2起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违法行为(闽D6E660、面包车、非营运,当事驾驶人陈贵条,核载7人、实载9人;闽D6232E、面包车、非营运,当事驾驶人陈亚枪,核载7人、实载9人),依法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签订承诺书、通报学校。

6、漳州排查一个记分周期内有5次以上违法校车驾驶人1人(林吉兴)。

7、 9月7日8时58分,泉州石狮大队在石蚶线查获1起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违法行为(闽C93997、校车,当事驾驶人谢世传),依法给予处罚。

8、泉州石狮排查一个记分周期内有5次以上违法校车驾驶人4人(周继良,黄文革,杨华橦,徐建宗)。

9、 9月7日15时,莆田龙华派出所民警在龙华爱和村道查获1起非法接送学生违法行为(闽BL3901、非营运),依法给予处罚。

10、南平建瓯排查一个记分周期内有5次以上违法校车驾驶人2人(杨松青,刘富培)。

11、龙岩排查校车驾驶人逾期未审验1人(陈奇英),通知学校暂停其驾驶校车。

12、 9月6日16时50分,龙岩新罗大队在雁岩线红林村查获1起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违法行为(闽F96853、面包车、非营运,当事驾驶人苏建生)。

13、宁德蕉城排查逾期未审验校车驾驶人1人(叶协议),已通知学校暂停其驾驶校车。至9月7日11时23分,叶协议的驾驶证已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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