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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等14部门发文 要求城市货运车辆向全面电动化转型

来源:转载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9-27 浏览次数: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发布。加强城市配送车辆技术管理,对于符合标准的新能源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全面推动城市货运车辆电动化进程。

“我国已启动燃油车停产停售时间表研究”,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日前一句表态,引起了汽车行业的热议。各大企业以及各级政府为抢占未来的发展契机,纷纷加快节奏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步伐,物流车被业内视为将是最快实现新能源车普及的领域之一。交通部等14部委联合印发的这一行动计划更是让物流货运转型新能源有了政策的支持。

现阶段,很多地方比如上海、天津、武汉等地已经放开了新能源物流车通行权的限制,政策优势明显。

上海市

上海市明确规定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营运,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优先发放相关专用营运额度。而且,新能源货车可免费办理通行证。

天津市

天津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限制。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载货汽车,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不受限时限行措施限制。

武汉市

新能源小型客车不受单双号尾号限行,新能源大型客车和货车通行限制也相应放开。新能源小型载货汽车不需要办理通行证。

西安市

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措施的影响,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给予通行便利,不受市区道路限时限行的交通管制限制。

郑州市

郑州市对纯电动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和环卫等车辆,允许其在市区全天候、全路段通行,对新能源汽车在公共的专用停车位充电,免收停车费。

成都市

3年内逐步取消燃油货运车辆入城证发放(除认定的特种货运车辆外),纯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入城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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