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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禁行区域行驶需申请 11月1日禁行危货车

来源:专汽网 作者: 彭先先 时间:2015-10-17 浏览次数:

记者从南海交警大队获悉,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 定,2015年11月1日零时起,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入南海区各镇中心城区范围,如确需在禁行区域行驶的运输危险物品车辆,可根据行驶路段向南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申领《通行证》。

禁行危险品运输车

桂城作为南海中心城区,多年前已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 入,禁行区域是东至广州交界(五丫口大桥、沙尾桥、海怡大桥),南至佛山水道(桂江大桥、联河大桥),西至禅城区交界(佛山水道、文华北路),北至禅城、 顺德交界(东平路、林岳与陈村文登路口交界)的区域内桂城街道辖区所有道路。

为了加强对危险物品运送的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以及 道路交通的安全,从下月1日起,南海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入的范围,从桂城中心城区扩大到各镇中心城区,例如西樵镇禁行的区域是北以樵高路、崇民路为 界,南以西樵山为界,东以北江为界,西以官太路为界的区域,除樵高路、崇民路和官太路外的所有道路。

记者了解到,在桂城禁行区域内,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入的标志牌随处可见,在桂江立交转入南海大道的交叉口处,以及在海八路与灯湖西路交界处等路段都有设置。

“凡是需要运输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以及腐蚀性等物品进入城区道路时,相关单位都必须办理危险物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目前南海中心城区的进城路口都设置了这样 的标志。”南海交警大队宣教交管室副主任王正安表示,对于其他新增的即将实施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入的区域,也会在实施前安装好标志牌。同时警方提醒驾 驶员,在运输危险物品时,如果看到该标志牌,一定要按照规定路线进入城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此外,警方还表示,如确需在禁行区域行驶的运输危险物品车辆,可根据行驶路段向南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申领《通行证》。若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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