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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西塞山大队整治校车 做好安全护航

来源:专汽网 作者: 彭先先 时间:2015-10-21 浏览次数:

为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保障辖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西塞山大队重点整治校车统一行动大检查工作为契机,督促拥有校车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台账,健全完善单位校车管理工作规范,并联合交通、安监、教育等职能部门对辖区19辆校车进行全面检查,坚决遏制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西塞山大队抽调10名民警,对校车及校车驾驶人开展专项检查,一是车辆安全检查,对辖区校车安全设备进行检查验收;二是驾驶人资质审查:按照《校车安全管理》中对校车驾驶人的相关要求,对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资质逐人审查,三是开展面对面教育: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重申校车驾驶人的社会责任,提醒驾驶人切勿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安全文明行车。 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校车整治行动,选择校车接送学生的时间段,在辖区校车通行的主要路段设置检查卡点、加强流动巡逻,对途径的校车逢过必查,重点查处校车超员、无校车标牌以及手续不齐全的车辆接送学生等严重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根据2015年9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西塞山大队依法严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违法状态的一律不得放行。要对校车严重交通违法坚持“零容忍”、实行“高压线”,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一律依法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一律收缴并强制报废,并依法处罚、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责令恢复原状;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一律扣留车辆,依法处罚,并将经营者交由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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