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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7年治超全国第一,2018年还要继续保持

来源:转载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16 浏览次数:

自2016年9月份起,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开展了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重要成效。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刘福臣、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刘福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张忠军,介绍我省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7年全省共检查检测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650万辆次 处罚违法超限超载62.18万余起
自2016年9月21起,按照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掀起了新一轮治超工作热潮。各级党委政府对治超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推动,交通、公安、经信、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协作、扎实行动,形成了政府主导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省公路治超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对保护公路建设成果、保障安全生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杨传堂对我省治超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专门作出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路面超限超载现象明显减少,“双排车”现象基本杜绝。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止2017年年底,全省共检查检测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650万辆次,处罚违法超限超载62.18万余起,卸载货物300万吨。涉及货车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等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4.34%、7.21%、17.17%和7.5%,公路治超综合效益凸显,公安部专门予以通报表扬。


二是新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得到贯彻执行
统一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将六轴及以上车辆最大总重由55吨统一调为49吨,实现了车辆管理与生产标准相统一,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执法标准相统一。


三是治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源头管、路面查、追踪罚”的全程治超体系和“定职、考核、问责”的治超目标责任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源头治理“短板”得到加强,治超工作逐步由突击治理向常态管控转变。


四是道路货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公路治超专项行动过程中,全省货运市场运行基本平稳,公路运输运价也逐步合理回归。专项行动以来,运价指数较去年同期回升8.2%,大幅增加了运输效率,降低了企业安全成本,促进了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保障了运输业户合法权益。


五大措施助力治超专项行动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
省政府召开专项整治等工作会议,王书坚副省长、孙立成副省长进行动员部署,并纳入省政府“四项整治”重要内容。建立治超工作考核体系,省交安委专门印发《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考核指标》,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对各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完善治超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省联合治超办,各部门明确人员,统一指导、协调全省治超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提出了政府治超、部门联动的具体举措。各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相应完善了治超工作领导机制,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治超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是强化联合治超
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下发专门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和工作安排;联合召开现场会,健全两个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区域联动,在全省划分4个协作区,部署开展全封闭执法联动40余次,建立了区域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召开三省(冀鲁豫)相邻八市联合治超会议,签署合作协议,有效提高了跨区域治超效果。


三是强化源头管理
各级政府牵头,对货物集散地和货运站进行全面排查,重新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组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港航管理机构、乡镇交管所等,采取派驻管理、重点巡查和技术监管等方式,切实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全面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治理,对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货车实行现场查验,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四是公正规范执法
切实转变重处罚轻管理、重管束轻服务的观念,进一步健全预防与纠正机制。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在全省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梳理治超领域的执法内容,认真排查治超检查和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强化治超“十不准”纪律、“五坚持”原则和“八项制度”。联合制定《规范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两厅领导带队,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治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各市、各治超相关单位联合成立治超专项行动办公室,每月督导调度治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确保了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
坚持宣传先行,加强舆论引导,深入解读新治超政策,省级主要媒体均予以广泛报道,广泛宣传治超新要求、新措施,及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曝光严重违法运输企业和驾驶人,赢得了社会公众关注、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个推进”助推治超工作再上新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治超是最大的公路养护,抓治超就是抓发展、抓治超就是抓安全”的理念,建立长效机制,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多管齐下,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努力推动治超工作再上新水平。具体做到“六个推进”:


一是推进政府治超
我省枣庄、青岛、临沂、济宁、德州等市治超工作之所以成绩突出,其共同的基本经验就是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治超工作格局,形成了治超工作的强大合力。我们将继续把推进政府治超作为治超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指导和督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全面实现政府治超。在治超工作考核中,加大对政府治超的考核力度,带动治超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是推进源头治超
加强源头监管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治本之策。在落实重点货运源头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将各单位货物装运场站的合法装载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督促行业内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本行业货物装运场所的安全监管。同时,加强责任倒查,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追查源头,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推进联合治超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我省联合执法具体实施方案,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货运源头等区域全面实施交通运输和公安联合执法,严格规范查处车货总质量超过认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避免重复处罚。


四是推进依法治超
将立法工作与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对拟在治超条例中明确的交通公安联合执法、“非现场”执法、检测数据共享互认、治超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等监管措施手段在专项行动中进行试点,结合试点情况,对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加快出台《山东省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修订)和《使用技术监控措施查处违法超限超载工作办法》,不断完善治超制度体系,提升我省治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五是推进科技治超
在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监察电子政务系统基础上,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在车辆和驾驶人注册登记、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路面监控等方面信息资源共享。开展“非现场执法”和停车卸货场电子监管试点,通过在公路路网重要节点布设不停车检测设备,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六是推进信用治超
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切实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责任主体的筛查和认定。建立超限超载行为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加快实施治超信息系统平台对接,推进违法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的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交换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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