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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解读《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8-29 浏览次数: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印发 《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要求综合采取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加强对车辆运输生产、改装、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基本消除车辆违 规运营现象。针对《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工作、部署落实等问题,记者采访了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请他对《方案》进行深入解读。

交通部解读:《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

  •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消除违规运营现象

记者:《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总体思路是什么?

徐亚华:近年来,我国乘用车年产量快速增长,车辆运输车保有量也逐年增加。2015 年全国共有车辆运输车约4万辆,全年共完成乘用车运输量约2400万辆次,占各种运输方式总量的80%以上,支撑了我国乘用车制造业健康运行。然而,车辆 运输车非法改装、超限运输现象屡禁不止。目前,全国车辆运输车90%以上是违规超标车,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也扰乱了汽车整车物流业市场秩序,必 须痛下决心进行治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工作的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 署。车辆运输车治理是全国治超工作三个“专项行动”之一,也是全国治超工作的重点领域。

自2015年以来,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先后赴山东、河南、广西等省区实地调研, 多次召开交流座谈会,邀请乘用车生产企业、汽车整车物流企业、行业协会、地方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代表参加,广泛听取了基层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研判当前形势,梳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

《方案》以解决行业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导向,坚持“标准引领、循序渐进、疏堵结合、协 同推进”的原则,通过两到三年时间的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营现象,实现标准车型在汽车整车物流公路运输企业得到普遍应用,道路交通安全水 平、企业运输效率明显提升,乘用车采用水路、铁路运输的比重显著增加,我国汽车整车物流业进入有序、规范、健康的发展轨道。

  • 全链条治理严把增量 分阶段改造消化存量

记者:此次治理主要从哪些方面推进?

徐亚华:治理工作按照“推标准、控增量、消存量、抓源头、严执法、提效率”的思路,重点推进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标准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对车辆运输车的标准作了修改,提高了车辆运输车的装载数量,有利于提升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加快推进车辆运输车相关标准贯 彻实施,在充分保障运输安全和道路通行的基础上,鼓励中置轴车辆运输车的推广应用,以新标准引领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治理严把增量。严格车辆生产改装、检验检测、注册登记、营运准入等全链条治理,确保市场新增车辆运输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三是综合施策消化存量。针对目前已在市场运营的约4万辆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制定分阶段的改造淘汰方案及目标计划,并监督其严格落实,引导企业更新购置标准化车型。重点加强对治理工作任务比较重的省(区、市)的重点企业督导检查。

四是强化监管抓好源头。乘用车制造企业是车辆运输的托运方,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不符合载运标准的车辆运输车出场(厂)上路,不得强迫、指使、暗示汽车整车物流企业违法超限运输。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和驾驶员要充分认识超限超载带来的安 全隐患,自觉遵守国家规定,合法装载。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乘用车运输场站的监督检查,制止不符合载运标准的车辆运输车出场(站)。

五是加强路面执法检查。治理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执法是否严格。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联合执法,严把高速公路入口,严格按照治理方案实施计划开展路面检查,大力查处车辆运输车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

六是优化组织提升效率。目前乘用车主要依靠公路运输,铁路、水路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要加快运输结构调整,不断提升乘用车中长途运输中的铁路、水路运输比重,充分发挥铁路、水路等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优化综合运输体系,降低整体物流成本。

  • 开展宣贯培训 建立投诉举报渠道

记者:接下来将如何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徐亚华:车辆运输车超限超载是多年的顽症,治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众多企业,任务艰 巨、复杂。为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乘用车运输市场稳定,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督促企业将普遍使用的“双排车”限期整改为“单排车”, 第二阶段是督促企业将“单排车”整改为标准车型。

今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并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 车辆运输车,至2018年6月底,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2018年7月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符合GB1589— 2016要求的标准化车辆运输车比重达100%,我国汽车整车物流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根据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交通运输部将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治理工作的宣贯培训,使各级管理部门、整车物流企业、乘用车制造企业及时了解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治理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联合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督促重点省份、重点企业、重点地段的管理部门 做好治理准备工作,确保在第一阶段治理工作开始时,做到执法人员到位、设施设备到位、管理制度到位、应急处置措施到位;督促各重点乘用车制造企业、整车物 流企业,调整运输生产计划,做好“双排车”的整改。

三是建立治理工作投诉举报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渠道,受理治理工作的咨询、投诉及举报。

四是开发“在用车辆运输车网上申报录入系统”,并上线运行,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利用系统完成在用车辆运输车的申报录入及分阶段改造淘汰计划填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未申报录入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进行稽查,监督企业按计划改造、淘汰不合规车辆运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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