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18008665020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西安紧跟步伐 下月进入"国五"排放时代

来源:转载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20 浏览次数: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多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国五”排放标准按照国家要求,将在2017年1月1日起分段实施。

  据悉,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除外)、轻型两用燃料车、轻型单一气体燃料车及部分重型柴油车(仅限客车、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

1.jpg

  而市场内在售的新车及外地转入西安市的车辆应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已挂牌使用的“国四”车辆并不受影响。 也就是说,现在已经在路上的“国四”车辆或者新车刚上牌的车辆均不受影响,同时,二手“国四”车仍可正常交易。

  但是自2017年7月1日起,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重型两用燃料车、重型单一气体燃料车,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

2.jpg

  但是很多用户担心自己的车不符合排放标准,对于很多车主担心的担心,笔者也了解到西安市采取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方法,只要是在此政策实施时间节点之前购买并上牌的车辆,都是可以上路的。

  根据规定,西安市各机动车销售企业将在2017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不符合国五标准的车辆,并在销售机动车时告知购车者。如果还有企业销售国四新车,并且在购车时并没有告知车主,那该怎么办?

  其实大家并不用担心这个,据笔者了解到,对于违规销售不达标国五排放标准机动车的企业,公司农行部门将没收销售企业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转载请附带本文网址:https://www.17350.com/news/4924.html

专汽网[www.17350.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专汽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专汽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专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专汽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涉及到侵权,请联系删除。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同时为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资源信息,专汽网从即日起诚征好稿,投稿邮箱:yilian@17350.com,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