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18008665020
当前位置:主页 > 招标中心 > 招标变更 > 宜春: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园林局自卸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YCCG-2016-521)询价变更公告

宜春: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园林局自卸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YCCG-2016-521)询价变更公告

地区: 江西-宜春 状态: 招标变更 招标车型:自卸车
更新时间: 2016年11月15日 招标城市: 宜春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宜春: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园林局自卸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YCCG-2016-521)询价变更公告
代理机构: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变更

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财采【2016】521 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宜春市园林局的委托,就其“宜春市园林局自卸车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于2016年11月1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发布了招标公告。

原招标公告内容:

三、标书发售、保证金、服务费

1、招标文件发售(现场报名):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 9 月 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 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2016年 9 月18 日17:00(北京时间)前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及缴纳标书费,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669号、德和沁园旁)

(4)售价:人民币贰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2、投标保证金:2000元 ; 2016年 9月19 日17:00点前到账,以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方式操作,以电子汇款(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3、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向中标人收取,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含税)。

标书售价、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圴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16年9 月 20 日下午15 :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资审须提供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

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和原件携带备查,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 月 20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变更为:

三、标书发售、保证金、服务费

1、招标文件发售(现场报名):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 11月 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 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2016年 11 月18 日17:00(北京时间)前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及缴纳标书费,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669号、德和沁园旁)

(4)售价:人民币贰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2、投标保证金:2000元 ; 2016年 11月21日17:00点前到账,以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方式操作,以电子汇款(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3、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向中标人收取,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含税)。

标书售价、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圴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16年9 月 23日下午15 :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资审须提供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

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和原件携带备查,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 月 23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秀江东路669号.

联 系 人: 黎琦

电 话:13707001485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



相关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