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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光明产业园区物业清扫服务采购

地区: 黑龙江-大庆 状态: 招标变更 招标车型:洒水车
更新时间: 2017年04月05日 招标城市: 大庆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延期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光明产业园区物业清扫服务采购
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单位: 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编号: DZC20170130 招标类别: 变更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光明产业园区物业清扫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大庆市公告时间2017年04月05日 10:52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4月05日 10:36 至 2017年04月14日 09:30
预算金额¥37.9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_综信
项目联系电话0459-4671753
采购单位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03698680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4671892
延期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光明产业园区物业清扫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延期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光明产业园区物业清扫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光明产业园区物业清扫服务采购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70130

二、项目名称: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光明产业园区物业清扫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谈判,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光明产业园区物业清扫服务采购,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预算价: 379,395.75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预算价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谈判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有效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参与谈判供应商具有保洁设备50装载机2台(可租赁)、常驻园区铲车1台、容量大于等于4立方米的垃圾清运车或农用翻斗车1台(可租赁)、容量大于等于10吨位道路洒水车1台(可租赁)。提供参与谈判供应商的以上车辆的行驶证原件或车辆租赁合同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光明产业园区物业清扫服务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对所投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光明产业园区物业清扫服务采购项目的最终谈判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光明产业园区物业清扫服务采购项目最终谈判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11日0时。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7年4月11日0时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4671751 (王鹏)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或下载谈判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459- 6363998

2、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1117)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 3,8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谈判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谈判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计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4月14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关于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谈判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竞争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与竞争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谈判会上,由谈判组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谈判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谈判会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谈判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谈判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竞争企业或个人对谈判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企业和个人不得对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谈判过程,一经发现,谈判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王鹏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751

采购单位:大庆光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光明产业园区

采购单位联系人:穆林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03698680

邮 编:163317

日期:2017年4月5日

项目需求

园区保洁工作要求与标准

一、项目概况

垃圾长期清扫面积159203.85平方米,垃圾定期清扫面积88788.57平方米。

二、要求:

1、保洁人员配备不低于15人。

2、对园区内所有设施及设备进行保洁。

3、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4、每逢重大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园区要求全力配合。

5、为保证管理到位,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常驻园区办公,做好日常保洁相关内业记录,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相关制度。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6、保洁车辆和铲车常驻园区,以便园区保洁工作正常使用。

7、有应急方案:雨雪天气等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和逢大型活动、上级领导检查的临时方案。

8、道路全年保证无积水、无积冰、无积雪。

9、认真完成主管单位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10、物业服务企业要负责给保洁人员缴纳工伤等相关保险。

三、标准:

1、路面、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杂物。绿化带无明显漂浮物,每100平方米内烟头不超过1个;无2厘米以上的石子或土块;行车路和人行道无明 显泥沙、污垢、杂草。道路每天循环保洁两次以上;办公区域每小时循环保洁一次。

2、道路收水口附近和排水沟无明显污垢、泥沙、干草枝、树叶影响雨水流入等杂物;每50平方米烟头、棉签或纸屑在1个以下。

3、停车场、岗亭和自行车棚无杂物、纸屑、油污、门窗玻璃无积尘,棚上无垃圾、蜘蛛网;每天保洁3次/天;自行车棚顶清扫1次/周。

4、道路绿化节点、孵化器办公区域及周边绿化带无明显大片树叶、纸屑、垃圾胶袋等杂物,地上无3CM以上的石子或土块。房屋周边每100平方米烟头或棉签在1个以内;每天保洁,3次以上。

5、垃圾场和垃圾箱应及时清运整理,保持垃圾场周边工整有序、垃圾箱清洁无异味,垃圾清运率100%,离箱

6、垃圾中转站清运2米无嗅味,做到日清运1次以上,周清洗1次以上。率100%,周围无明显污垢,排水通顺,无污水;每天清洁后目视检查,做到日运2次,清洗2次。

7、宣传栏、雕饰、标识牌、路灯、配电箱无污迹,无明显积尘,无乱张贴;每周保洁1次以上,广告张贴等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

8、沿街路小广告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确保园区道路及企业围墙无任何广告。

9、冬季清雪,应以“雪停为令”,大雪需2日清完,小雪需1日清完,道路积雪应用专业车辆清理到园区指定雪场。雪大情况,需至少用三台清雪车辆(具体车型为铲车或专用清雪车)同时作业,并配备若干运雪车辆。特殊情况,由园区作出指示。

10、园区垃圾清运车辆,要保持大体整洁,每周至少清洗车身一次。

11、园区保洁人员工具要及时统一配发,杜绝出现工具不全、不足现象(包含保洁服装冬夏季两套)。

12、保洁人员工作时间。长期保洁区域时间为全年平均每天至少8小时;定期保洁区域为每周至少一次,迎检时需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并达到与长期保洁区域保洁标准。冬季雪后应在三日内完成清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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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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