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怀宁路以东主次干道、公园绿地绿化、市政保洁管养 原项目编号:2017BZCZ063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8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怀宁路以东主次干道、公园绿地绿化、市政保洁管养项目答疑、变更及更正公告 “怀宁路以东主次干道、公园绿地绿化、市政保洁管养”项目(项目编号:2017BZCZ0635)答疑、变更及更正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P82页“企业信用及荣誉”中“2、2012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个加1分;最多得2分。获得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个加2分;最多得4分。获得过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个加3分,最多得9分。” 现变更为:“2、2012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个加1分;最多得2分。获得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个加2分;最多得4分。获得过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个加3分;本项满分9分。” 二、更正部分: 1、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招标需求P45页中“二、绿化苗木补植明细报价表”为: 10 | 麦冬 | | | | | 20000 | ㎡ | | | 11 | 高羊茅草坪(81株/㎡) | | | | | 15000 | ㎡ | | | 现更正为: 10 | 麦冬 (81株/㎡) | | | | | 20000 | ㎡ | | | 11 | 高羊茅草坪 | | | | | 15000 | ㎡ | | | 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P81页中“设备”项备注要求“投标人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原件携带备查,洒水车、登高车、工程施工设备车可提供行驶证扫描件)。承诺中标后30天内购置到位,视同自有;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如在中标后30天内未购置到位,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现更正为:“投标人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原件携带备查,洒水车、登高车、工程施工设备车可提供行驶证扫描件)。承诺合同签订后30天内购置到位的,视同自有;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如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未购置到位,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P81页中“设备”项备注要求“承诺合同签订后30天内购置到位的,视同自有;” 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承诺合同签订后30天内购置到位和自有,可以同样得分,且分值一样。 答:是,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www.hfggzy.com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