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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城投发展有限公司清洁卫生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地区: 福建-福州 状态: 招标变更 招标车型:自卸车
更新时间: 2017年05月04日 招标城市: 福州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福清市城投发展有限公司清洁卫生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代理机构: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福清市城投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FJJX2017011 招标类别: 变更
福清市城投发展有限公司清洁卫生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清洁卫生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JX201701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悦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570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4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清市城投发展有限公司清洁卫生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4/t20170413_811360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第5页资格标准中:“5、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车型必须为国家公告(含免征)车辆,具有合法上牌照手续,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含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改装车产品参数信息”及免征公告目录)且在有效期内;”
现更改为:
“5、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车型必须为国家公告车辆,具有合法上牌照手续,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含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改装车产品参数信息”)且在有效期内;”
(2)原招标文件中第7页技术部分评分项:“C1、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技术要求”的各项配置响应承诺情况,有负偏离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该参数的偏离对所投标产品的使用影响程度进行打分: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为重要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超过两项(含两项)带有“★”号标注的技术参数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未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满分40分)”
现更改为:
“C1、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技术要求”的各项配置响应承诺情况,有负偏离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该参数的偏离对所投标产品的使用影响程度进行打分: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为重要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超过两项(含两项)带有“★”号标注的技术参数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未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正偏离不加分,若此项得分≤35分的为技术评议不合格,则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满分40分)”
(3)原招标文件中第22页中删除“2.1技术参数”中的全部内容,并新增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参 数
单位
数量
1
自卸车
1、底盘型号:HTC3160P71K1C4V或 BJ3165DJPFA-FA,同等或优于
2、底盘发动机型号:YC4E160-56或 YC4EG170-50,国五排放,同等或优于
3、底盘发动机功率:≥115kw
4、满载总质量:≥15600Kg
5、★整备质量:≥7750Kg
6、★额定载质量:≥7600Kg
7、★整车外形尺寸:≥6600×2490×2800mm
8、货箱尺寸:≥4500×2300×800mm
9、★轴距:≥3700mm
10、前/后悬:≥1290/1770mm
11、前/后轮距:1880/1850mm±60
12、后卸,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所用材料材质为Q235,连接方式为螺栓连接,后部防护装置的断面尺寸为150×60mm(允许偏差±5mm),离地高度为≥480mm

2
(4)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22页中“2.2.2本次采购车辆的购置税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应负责免费办理置税手续(若投标人所投车辆为国家公告免征购置税车辆的,应办理免征购置税手续,且不得将相应价格加入投标报价内。)”

其余不变,特此更正。
更正日期:2017年4月18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清市城投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城投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1-860098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10层101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悦 0591-875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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