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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2016年生产用车更新计划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 北京-北京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高空作业车
更新时间: 2016年07月27日 招标城市: 北京
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16日 项目名称: 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2016年生产用车更新计划公开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加入日期: 截至日期: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地 区: 采招类型: 招标机构: 关 键 词:
2016-07-272016-08-16
其他专用汽车
北京市 国内 公告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高空作业车
内容: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受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生产用车更新计划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生产用车更新计划

项目编号:0686-1641B465306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立斌

项目联系电话:010-650629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号

联系方式:010-676170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薛立斌、010-650629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辆)

1

9米高空作业车

2

2

28米高空作业车

1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本项目若为代理商或分销商投标,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有一条不符合,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7日 09:00至2016年08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214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京伦饭店建国饭店中间胡同向北)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京国际贸易公司一层114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查。

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纳税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若为代理商或分销商投标,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权限内容须至少包含购买本项目文件);
  •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贸易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细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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