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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 河北-衡水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洒水车
更新时间: 2016年07月27日 招标城市: 衡水
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02日 项目名称: 衡水市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 :冀州区湖滨大道东段路北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丹飞0318-863931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衡水市自强街西侧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志松0318-2023330
采购预算金额:3680000.00
采购用途 : 本项目采购大型清扫车4辆,高压清洗洒水车2辆(具体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确保交付车辆时安装行车记录仪、上牌照、以及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车体需喷冀州城管字样。 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5、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所投车辆必须具有国家特种车辆环保公告,可免购置税;9、所投工程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中的产品。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提供以上资质1-7项原件或经法律公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9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供1-9项全部资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7-2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8-02
时刻说明: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7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楼会议室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上牌照、保险等手续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情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8-2023330
备注:采购项目文件编号:XJZB1607-23 本次招标报名采用双向报名: 报名地点: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冀州区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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