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环卫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第二次发布谈判公告)。
一、采购编号:商财采[2016]129号
二、采购货物概况:
标段 | 名称 | 数量 | 控制单价(万元) | 预算控制价(万元) | 交货期 |
B | 小勾臂垃圾收集运输车 | 70辆 | 6.5 | 455 | 合同签订后20天 |
小勾臂车配套不锈钢箱体 | 400个 | 1.2 | 480 |
G | 吸尘车(12吨) | 5辆 | 68 | 340 | 合同签订后10天 |
注:1、谈判供应商可以投其中一个包,也可以投多个包。
2、谈判单位报价不允许超过项目控制单价,否则视为无效谈判。
三、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7月30日—2016年8月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商丘市财政局2楼205房间
六、谈判截止及谈判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8月4日上午9:30截止。
2016年8月4日上午9:30开始。
七、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商丘市睢阳区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北门)
八、商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陈鹏:联系电话:13523838858。
九、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976 。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本次谈判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且通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不接受经销商参加谈判。
2、参加谈判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注:集中采购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谈判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谈判开始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谈判将被拒绝。
十一、企业法人参与谈判时必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为生产厂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谈判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3、谈判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购买有关设备的发票或票据或租赁协议、技术人员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做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做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8、谈判单位如对提供样品或技术要求有疑问,请联系采购人陈鹏,联系电话13523838858。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