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景泰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的委托,对景泰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吸尘车购置项目以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JTZC-16115
二、谈判内容:
(一)谈判内容:购置吸尘车1辆
(二)预算价:15.00万元
(三)评审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即可)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鲜章);
(五)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函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六)提交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装入响应文件正本)及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 8月 8日至2016年8月1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前来景泰县财政局西楼采购中心办公室免费领取,并准确登记谈判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谈判人自行承担(不邮寄)。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15:00 整
谈判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响应文件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谈判人自行承担。
(二)谈判时间:2016年8月16日15:00 整
(三)谈判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景泰县财政局采购中心开标室(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长城路6号),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及有关事项:
采 购 人:景泰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
联 系 人:张生文 联系电话:18693069003
联系地址:景泰县草窝滩镇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丽 联系电话:18609432019
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成新路136号五楼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政策:
详见谈判文件。其它: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谈判人应于开标前2天将投标保证金进账到指定的以下账号。(谈判人须要求银行在转帐时注明谈判人名称、谈判项目名称,以便查询)。谈判人必须从基本帐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谈判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谈判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否则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同时谈判人须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1份装入谈判文件正本,1份带至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名称: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泰县支行,账号:662214056218400039)
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