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消防支队国产水罐、纯干粉消防车采购,标书编号:ZJXFCG-(2016)第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和所在消防部队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投消防车必须已取得整车3C认证,并在有效期之内,且所投车辆必须保证能上地方牌照和武警牌照。★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年度代理证书或本项目专项授权书)。 二、招标文件的登记领取: 时 间: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4月6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2:30至5:00(公休日除外) 地 点:镇江市消防支队(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17号) 联系人:孙杰 联系电话: 0511-88056838 传 真: 0511-88886841(注明收件人为孙杰) E-mail :504360639@qq.com 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3)3C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上地方牌照所需资料复印件。 确因路途遥远的外省外地供应商也可通过传真、邮寄等书面形式报名参加,经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分A、B两个标段,A标段为6吨左右纯干粉消防车,B标段为国产3吨左右水罐消防车和国产底盘8吨泡沫消防车(配置进口消防泵和进口消防炮),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响应要求。 四、招标方式及其它: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需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标段计算,其中A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B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7万元,投标保证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网银转帐凭证)必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交纳至指定帐户(见九、帐户信息),否则投标无效。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消防支队四楼会议室。 七、投标时间:2016年4月7日北京时间14:00至14:10(截止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6年4月7日北京时间14:15,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上)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九、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开户银行:工商镇江分行营业部 帐 号:11040103090000601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