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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鹤壁市淇滨区采购小型吸尘车项目采购公告

地区: 河南-鹤壁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吸尘车
更新时间: 2016年08月31日 招标城市: 鹤壁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2016年鹤壁市淇滨区采购小型吸尘车项目采购公告
代理机构: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2016年鹤壁市淇滨区采购小型吸尘车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16年111号

  招标代理: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截止:2016-09-19

  所属地区:河南

  所属行业:其他

  招标公告正文:

  2016年鹤壁市淇滨区采购小型吸尘车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16年鹤壁市淇滨区采购小型吸尘车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申鑫采购-2016-0702批复编号:2016年111号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采购预算:300万元保证金:60000元整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联系电话):杨先生 0392-337212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女士 0392-3881919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滨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联系电话): 0392-3386210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采购小型吸尘车10辆。

  分为一个标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所投车辆的生产制造或销售能力(制造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有制造厂商授权书),具有开户许可证;

  3、响应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文件费按标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8:00至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 年9月19日上午9:00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 项目 及 分包名称(如有) 。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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