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要求
1、苗木杆枝生长粗壮,表皮不得有破损或虫眼。主干无歪斜、无孔洞,分枝均衡,冠形饱满优美。
2、苗木生长茂盛而不老化,无干枝、黄叶,无病虫害。
3、需截干乔木锯口处要干净、光滑、无撕裂或分裂。截口处应做好防腐防虫等处理。
4、苗木为容器苗,根系生长均匀、良好、土球不得松散。
5、所有苗木、工程材料的规格、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7、施工所用肥料必须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资料。
8、进口植物必须符合国家《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经国家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资料。
9、园建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先将样板送甲方、监理、设计审定后方可使用。
项目管理要求
1、所有苗木、工程材料的规格、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中标单位没按规定提供相关的苗木、材料,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工程现场(1、工程区域内原有的植物;2、地上地下管、线及设施;3、地下基础情况等)。
3、中标单位必须自行解决车辆在该区域内通行、施工材料存放、用水用电、施工人员基地等问题,施工及养护期间以上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含措施费)应含在对应的施工养护费用中,不得另外要求增加费用。
4、中标单位必须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接受监督,并服从监理公司的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指导,如有违约,按相关条约从重处罚。
5、中标单位必须根据此工程的特点编制详细做操作的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及设备、材料进场计划送给监理公司并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6、中标单位必须作好施工场地开工前及完工后的现场照片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的编制等工作。
7、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规定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工程概况牌,标注 温馨提示 语言,确保施工场地区域道路通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于具备围挡条件的场地必须围挡,所需费用在安全文明措施费列支,不另外增加费用。
8、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
9、中标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场地相关事宜联系工作。
10、中标单位必须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具体情况,包括地下建筑垃圾、市政管线等隐蔽工程量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