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武警邢台市消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 :邢台市邢台县会宁镇会宁西街6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中治0319-817067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3-12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苗15613933750 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00 采购用途 : 采购16吨水罐消防车2辆 项目实施地点 :清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相应内容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领取人身份证,现场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度)、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 5、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 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9-2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9-27 时刻说明: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3 开标室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7 日历天供货并调试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5613933750 备注:HBXJ16-XT-17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