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福州渔平高速公路运营筹备小组委托,对福泉高速及渔平高速养护生产车辆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0624-16120760
2. 招标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 名称 | 主要技 术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预算价 (人民币) | 投标 保证金 (人民币) |
1 | 1-1 | 皮卡车 | 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3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福泉高速 养护站 | 41.1万 | 0.8万 |
2 | 2-1 | 洒水车 | 3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福泉高速 养护站 | 66万 | 1万 |
3 | 3-1 | 自卸车 | 5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福泉高速 养护站 | 68.5万 | 1.3万 |
4 | 4-1 | 防撞护栏抢修车 | | 1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福泉高速 养护站 | 23.5万 | 0.4万 |
注: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包号预算价为该包号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该包号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
3.2 投标人应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3 投标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提供3C 认证证书复印件。
3.4 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告目录中所列产品,并提供相关佐证复印件。
3.5人民检察院统一建立的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 26日至2016年9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200元人民币/合同包。如需邮寄,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6年10 月 18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 10月 18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公开开标。
8、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____)、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ujianbid.com)上发布。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5室)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38872244、0591-38872281
传 真:0591-87525269
联系人:李灏、翁祯曦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帐 号:100012691890010001
行 号:313391080031
招标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福州渔平高速公路运营筹备小组
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195号名城地产10楼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38352316
传真: 0591-38352315
电子信箱:40074845@QQ.com
联系人: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