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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县城乡垃圾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 河北-承德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洒水车
更新时间: 2016年10月27日 招标城市: 承德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宽城县城乡垃圾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采购人名称:宽城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 :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二行政小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陆明187314111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宽城县宽城镇文卫路3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裴文军0314-6633803
采购预算金额:7090000.00
采购用途 : 采购内容:A包:洒水车、扫路车、侧装挂桶车、自卸车、钩臂式垃圾车、钩臂式垃圾车、中转站对接密封转运垃圾车、高压清洗车 B包:电动三轮保洁车、人力三轮车、三轮摩托车 C包:(铁皮)垃圾桶、垃圾箱、垃圾箱 (详见招标文件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二)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率小于50%且盈利),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公司社保缴纳证明(参保人员缴费明细信息表或社保局出具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检察院开具)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经销商必须具备符合投标条件的生产厂家的授权(授权厂家与被授权经销商不可同时参与,且一个授权厂家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在营业范围之内;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上述要求的应谈供应商请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填写时请注意按照招标公告修改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电话,下载办法为:登陆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本公告界面 附件 下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到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大厅(世纪路京城大酒店上行100米第二行政小区三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800.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10-2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11-02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供货时间:2016年12月30日前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18731422589
受理质疑电话:18731422589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承德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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