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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公安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 河北-邯郸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消防车
更新时间: 2016年10月27日 招标城市: 邯郸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武安市公安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武安市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08070020015
项目联系人:焦张龙
项目联系电话:0310-8907618
采购人:消防队
采购人地址:武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13383108680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海路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8907618
预算金额:16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22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统一受理区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且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及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4、所投车辆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主项具备A类泡沫车)。 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生产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6、本项目只允许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所投车辆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6)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任意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任意两个月社会保障资金(其中必须具有法人、被委托人的证明)的相关材料以及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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