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乾安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所需吸尘车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13:00
根据乾安县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现就乾安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所需吸尘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AZC2016052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乾安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所需吸尘车采购1辆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由于我县现有的清扫设备、清雪设备满足不了城市日益发展的需要,道路清扫作业、清雪作业仍以人工作业为主,机械化作业水平较低,达不到创建省级卫生城要求,经研究决定采购1辆吸尘车。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语言:中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720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受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自然人)委托来领取招标文件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有关证明文件。于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到乾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11月30日13:00前送达乾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或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地点: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00号
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乾安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
地址:乾安镇安定大路
联系人:华晓多
电话:15944865877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乾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乾安镇安定大路
联系人:唐天标
电话:0438-8230663
乾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