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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森林消防大队消防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地区: 河北-承德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消防车
更新时间: 2016年11月14日 招标城市: 承德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承德市森林消防大队消防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代理机构: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消防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5130130001
项目联系人:刘东伟
项目联系电话:15931188582
采购人:承德市森林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2525182
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561088
预算金额:8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2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承德市西大街天泽嘉园B座6单元918房间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承德市森林消防大队消防设备采购A包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消防车辆等相关内容;2、若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设备(森林消防运兵、森林消防装备车)唯一授权书(代理、经销商提供)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如超过一家以先报名的为准)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3、投标车辆应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3C认证证书(开标时出具);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德市森林消防大队消防设备采购B包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消防设备等相关内容;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生产商针对本项目设备(森林消防运兵、森林消防装备车)唯一授权书(A包代理、经销商提供)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另填写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下载办法为:登陆“河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ebei.gov.cn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中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合格(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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