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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灭火救援能力基础设施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 广西-柳州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消防车
更新时间: 2016年11月18日 招标城市: 柳州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灭火救援能力基础设施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灭火救援能力基础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灭火救援能力基础设施采购

项目编号:LZG16-6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镭开、梁 斌

项目联系电话:0772-3858937、27290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站路1号

联系方式:陈钢,联系电话:0772-28716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镭开、梁 斌,电话/传真:0772-3858937、2729066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之一4栋1单元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001分标:改装火灾勘查车1辆、改装泡沫液运输车1辆、改装器材装备运输车1辆、改装水带运输车1辆、改装搜救犬运输车1辆、小型消防水罐车5辆、多剂联用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

002分标:多节臂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举高类消防车1辆、泡沫水罐消防车(具高喷功能)1辆;

003分标:通信指挥车1辆;

004分标:干粉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中(重)型泡沫消防车2辆、重型水罐消防车10辆;

005分标:城市主战车3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1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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