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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油品拉运及特种车辆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地区: 辽宁-盘锦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自卸车
更新时间: 2016年11月18日 招标城市: 盘锦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辽河油田油品拉运及特种车辆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 辽河油田油品拉运及特种车辆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6-0167446-LHYT-0009218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曙光采油厂日常生产需要热油车、水泥车(400型以上)、罐车(15吨以上)、吊车(20吨以上)、卡车(5吨以上)、挖沟机(2.5方以上)、高效热洗车、自卸车(20吨以上)、加油车(5吨以上)等9类特种车辆至少40台以上。服务方须每天提供40台以上车辆服务,特殊时期须提供全天服务。 招标范围:暂估工作量1803890吨.小时,695000吨.公里,220井次,10400小时。 2.2 服务地点:曙光采油厂各生产现场。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4 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F-2016年S第162366号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暂估工作量1803890吨.小时,695000吨.公里,220井次,10400小时。 2.2 服务地点:曙光采油厂各生产现场。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4 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F-2016年S第162366号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三类)等。 3.3原油拉运或类似服务三年及以上,信誉良好,无盗油、丢油发生。 3.4原油拉运车辆和其它特种车辆为自有车辆(附有效资产证明并列表)。其中,罐车数量25台以上(15吨罐车15台,20吨以上罐车10台),其它特种车辆数量15台以上(吊车1台、卡车6台、热油车1台、水泥车1台、高效洗井车1台、挖钩机1台、清水罐车2台、加油罐车1台、自卸车1台),且车况良好。 3.5投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辽河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签约主体资格合格证、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合格证明、中油辽河油田公司油气产品准运证等证件。原油拉运车辆安装完辽河油田公司生产运行处视频监控系统及辽河油田公司安全处GPS监控系统。在曙光采油厂辖区建立固定服务场地。 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取消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顶替,依此类推。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1-21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1-25 16:00:00.0
4.1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发售(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有意参加的公司请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贰仟元(2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4.3 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2-20 08:30:00.0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2月20日8点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2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编号、标段以便核对查实。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编号、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将电汇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到账信息并出具已确认的缴款凭证,投标人应索要该凭证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可单独密封并随同招标文件一同提交,不按上述形式证明提交保证金的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以上凭证均应与招标文件编号对应,否则为无效凭证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帐号:21050173010800000023 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开标时间: 2016-12-20 08:30:00.0 开标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206室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 124012
联系人: 迟先生、刘先生
电话: 0427-7305807 \7305805 传真: 0427-7305803
电子邮件: chirui@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账号: 21050173010800000023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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