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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高压真空吸尘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 吉林-吉林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吸尘车
更新时间: 2016年11月28日 招标城市: 吉林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永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高压真空吸尘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吉林市春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高压真空吸尘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高压真空吸尘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YCG2016112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景昌

项目联系电话:0432-642221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永吉县口前镇站前路

联系方式:0432-642221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市春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432-6272302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广泽香林漫步2-100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个标段,采购1台高压真空吸尘车(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市春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市船营区广泽香林漫步2-100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永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具有国家强制性车辆认证证书(3C)。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8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9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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