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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郊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高效吸尘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 山西-长治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吸尘车
更新时间: 2016年11月28日 招标城市: 长治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长治市郊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高效吸尘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长治市郊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高效吸尘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市郊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高效吸尘车购置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长治市郊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郊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委托,就高效吸尘车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长郊政采GK〔201611001〕

二、项目名称:郊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高效吸尘车购置项目

三、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人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日期

预算金额(元)

包一

长治市郊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高效吸尘车

6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

4620000

合计

4620000

本次公开招标共1包,投标人进行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 进口产品 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及采购明细表。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2017年付合同总额的30%,第二年付合同总额的30%,第三年付合同总额的40%。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二)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三)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产品的国税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证明;

(2)投标产品的工信部车型目录;

(3)投标产品的国家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的型式核准证书或环保公告

(5)投标产品的发动机型式核准证书或环保公告

(6)投标产品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

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治市郊区政府采购中心(长治市城北西街郊区财政局一楼)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 三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一证),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下午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开标地点:长治市郊区财政局会议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采机构:长治市郊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治市城北西街

项目联系人:魏晶如

联系电话:0355 2613269

邮政编码:046000

采购单位:长治市郊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岩伟15234590128

长治市郊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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