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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安消防大队采购城市主战消防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地区: 河南-驻马店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消防车
更新时间: 2016年11月30日 招标城市: 驻马店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安消防大队采购城市主战消防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代理机构: 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安消防大队采购城市主战消防车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驿政采招【2016】94号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城市主战消防车 辆 1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驿城区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安装验收交接。
注明:1. 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安消防大队采购城市主战消防车项目征询意见2016年11月22
日已在省、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过,如竞争性谈判公告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时,评标时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2.投标供应商只能报一次名领取文件,不接受多次报名。
3.合格的供应商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产品要求:
3.2.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的合格产品。
3.2.2.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3.其他特定条件:
3.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中含有消防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3.3.2.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
3.3.3.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3.3.4.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3.3.5.供应商须在驻马店市内设有车辆维修售后服务网点(并能保证及时维修消防车),提供在驻马店市内注册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

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及驻马店市内设有车辆维修售后服务网点双方签定的有效授权售后协议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3.3.6.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含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3.3.7、本项目不授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6日下午17: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3.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中含有消防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3.2.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3.3.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3.3.4.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3.3.5.供应商须在驻马店市内设有车辆维修售后服务网点(并能保证及时维修消防车),提供在驻马店市内注册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副本及驻马店市内设有车辆维修售后服务网点双方签定的有效授权售后协议书;3.3.6.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含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上述要求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留存一套登记备案,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注明: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4.2.领取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 2811209。现场免费领取谈判文件(可提供电子邮箱),未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供应商于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以现金方式递交至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并开据收据凭证。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6年12月7 日上午10:00 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6年12月7日上午10:00 整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开始,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6-2977889
代理机构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0396-2811209
开标室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0396-3300686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2830470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2828623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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