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贺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贺州市光明支线、站前大道、西南环路清扫保洁工作用工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贺州市光明支线、站前大道、西南环路清扫保洁工作用工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ZFCG2016服字17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春莲
项目联系电话:07745268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贺州市八达中路36号
联系方式:吴军0774-52831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莫春莲07745268003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五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贺州市光明支线、站前大道、西南环路清扫保洁工作用工采购(第二次)
招标范围:
1、光明支线:八达西路与光明支线红绿灯交接口至站前大道,保洁面积约65200平方米;站前大道:站前广场至西环路,保洁面积约60000平方米;包括光明支线、站前大道沿路两旁的道路分岔口进30米的垃圾,路边垃圾池、桶、箱及果皮箱等清扫保洁工作。
2、西南环路:从景观大道与西南环路红绿灯交接口至城西路黄田加油站交接口,保洁面积约192000平方米;包括西南环路沿路两旁的道路分岔口进30米的垃圾, 路边垃圾池、桶、箱及果皮箱等清扫保洁工作。
3、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期限:1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在技术、设备、人员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本次服务资格的企业或公司。2、投标单位应在贺州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固定管理人员,凭固定场所房产证件或租赁合同和驻贺企业或分公司营业执照在三十日内(以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算起三十日)与招标单位签合同(若贺州市外投标单位参加投标中标后必须在中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在贺州市注册分公司,并达到开展清扫保洁工作所具备的条件和能力,需出示投入使用设备、车辆的有效证件,方可与招标单位签合同,否则招标单位有权不同意签订合同,该投标单位中标无效,由招标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二位的中标候选供应服务商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有关责任与义务。4、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投标时必须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5、近三年内凡在招标单位或贺州市同类环卫服务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如:因服务质量差被发包方扣分达60分或60分以上的单位、在承包期内被发包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不得参与此次招标。6、投标方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需具有承载量为3吨或3吨以上高压洗扫车、承载量10吨或10吨以上的洒水车、载重量为1吨或1吨以上的燃油密闭式垃圾运输车各二辆,以及16辆保洁电动三轮车。7、投入的设备要技术先进,保洁成效显著,道路机械化作业保洁率达50%以上。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08日 16:09 至 2016年12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详见开标当天四楼电子显示屏)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