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依据襄阳市高新区采购计划下达函高新财采计[2016]093号文件要求,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襄阳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高新区购置洒水车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HBZYZFCG2016048
2.2、项目名称:高新区购置洒水车辆项目
2.3、招标内容:
以下车辆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质保期维修保养、培训等相关的服务,且配件须是原厂家的标准配置。
类别 | 数量(台) | 规格(主要技术参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时间 | 质保期 |
8吨洒水车 | 3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货 | 1年 |
采购预算:105万元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内容;
3.2、投标人须是洒水车辆生产制造商,所投车辆须是进入《国家工信部(车辆改装公告)》中产品、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前推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洒水车辆供货)业绩;
3.4、投标人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支持,在襄阳市区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与地点:
4.1、投标申请人于2016 年12月13日至 2016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四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2 同一品牌或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货物,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按报名登记顺序,前者优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襄阳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田 桂 芳
电 话 /传 真: 0710-3333075
联 系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西路临江花园
2016 年 12 月 12 日
报 名 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加盖单位公章) |
项目负责人 | |
单位地址 | |
拟投标货物的品牌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姓 名 | (本人签字)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 |
居民身份证号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