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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公安消防大队1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 山西-临汾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消防车
更新时间: 2016年12月16日 招标城市: 临汾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吉县公安消防大队1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项目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吉县公安消防大队1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FZYG-16115-1
吉县公安消防大队1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项目招标公告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吉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1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LFZYG-16115-1

二、项目名称:1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示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时间:以采购方指定时间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清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2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向北3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月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开标二室评标四室(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向北3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57-7928119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解放路柏松大厦703室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57-2085678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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