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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公明上村社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地区: 广东-深圳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洒水车
更新时间: 2017年03月07日 招标城市: 深圳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光明新区公明上村社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光明新区公明上村社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6726526.875元(超出预算金额将被当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项目简介:

为了更好地维护提高光明新区公明公明上村社区的清扫保洁质量,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卫生服务单位,对光明新区公明上村社区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工作。

1、清扫面积705496.2平方米,预算金额按平均单价12.5 元/平方米=8818702.5元/年。

2、社会公厕1座,费用为150000元/年。

总费用=(8818702.5元+150000元)/12个月*9个月=6726526.875元

说明:由于分办事处行政区域划分各路段清扫保洁的面积可能存在误差,在投标过程中和最终签定的合同中此面积可能会发生变化,不能因为此面积存在的误差而发生纠纷。具体清扫保洁的范围以光明新区公明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现场指定的位置为准。在履约期间,当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发生变动时,则按变动后的实际面积计取。

三、招标内容

1、市政道路路面(含主车道、辅道、人行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水沟及门前三包部分等)的清扫、保洁、清洗、洒水服务,本项目公明上村社区范围内要求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及机扫后的人工保洁;

2、负责所承包范围内4座社会公厕的管理维护服务。负责公厕的清扫、保洁、除臭、化粪池清理,以及厕内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定期对标段内设施设备进行消杀作业、除虫灭鼠。

4、沿街范围内需按要求配备足够果皮箱,设置的果皮箱、环卫工具房等环卫设施的清洗、保洁、果皮箱套胶袋;

5、道路清扫保洁垃圾的清运服务(含杂物)。(道路垃圾收集及运送,指市政道路清扫包括果皮箱清理的垃圾,由服务企业自行负责收集并运送至就近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房);

6、配备专职队伍清除道路两旁外墙及各类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

7、清扫保洁范围内所有乱堆放、乱倾倒的余泥渣土和施工废料

四、项目需求

★(一)人员方面

投标人须根据劳动定额标准和实际情况,结合市政道路人工、机械化清扫保洁服务作业管理指标和定额标准合理配备人员。本项目均执行清扫保洁一级标准人均保洁面积4500平方米。并按照《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标准,(以下简称《要求》)安排作业岗位、人员。

清扫保洁等级

清扫保洁时间

(每日)

人均保洁面积(平方米)

机械保洁频次(次/日)

冲洗频次

特级

24小时(普扫4:00至7:00,保洁7:00至次日4:00)

0≤2000

3

机动车道两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周冲洗两次,步行街地面每日冲洗一次。

一级

20小时(普扫4:00至7:00,保洁7:00至24:00)

≤5600

2

机动车道两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周冲洗一次。

二级

18小时(普扫4:00-7:00,保洁7:00至22:00)

≤8000

2

机动车道每四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半个月冲洗一次。

三级

17小时(普扫4:00至7:00,保洁7:00至21:00)

≤12000

1

机动车道每周冲洗一次,人行道每月冲洗一次。

四级

14小时(普扫4:00-7:00,保洁7:00至18:00)

≤12000

视具体情况确定

视具体情况确定

本项目

总清扫面积551715.57平方米,标段的最低配员标准为:保洁人员不少于140人,公厕保洁员8人,司机6人,辅工 3人。投标人应承诺一旦中标,将落实安排吸纳光明新区户籍居民就业及原公明市政市场化后的工人就业。投标人在配备人员时,不得少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少配备人数。

服务人员配置需求表(不可偏离)

序号

项目

人员配置要求

1

清扫保洁人员

不少于157人(不含管理人员)

司机

不少于6人

公厕保洁员

不少于2人

辅工

不少于3人

合计

不少于168人

★(二)项目办公室

为便于项目管理,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辖区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及生活场所,办公室的办公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并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10天内筹建完毕。

★(三)设备、工具、装备方面

1、中标单位须为清扫保洁员免费提供扫把、清理垃圾、余泥渣土工具、太阳伞、护身工具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等相关工具。

2、项目管理人员可以不统一着装,但清扫员必须统一着装(含雨衣、反光衣),服装由中标单位提供。

3、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必须配备性能良好、能正常运作的平板车2台、水车3台、机扫车3台(含)以上,并合理安排使用车辆。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日起10天内配置完毕。(均需提供深圳市的车辆行驶证,经专业部门检测的车辆证明)

车辆机械设配置需求表(不可偏离)

序号

最低配置数量要求

备注

1

机扫车

不少于2台(含 2台)

水车

不少于2 台(含 2台)

平板车

不少于 2台(含2 台)

(四)报价要求及合同期间的付款方式

报价要求及合同期间的付款方式

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6726526.875元/9个月,要求投标人以元/9个月,为单位进行投标报价。(即“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填写9个月的投标报价,完工期填写270天。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工资标准调整、物价上涨等影响本项目服务价格的因素,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如政府出台新的清扫价格时,双方可根据政府有关文件协商调整价格,除此以外,在本项目需求范围内,采购人不对中标合同价进行调整。

3、服务费用根据采购单位考核检查情况按月支付。合同终止前的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将作为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待中标单位将合同服务等事项交接完毕、履行交接义务后再予以全额无息支付。

(五)其他要求:

1、为保证作业延续性,中标单位必须承诺和清洁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福利、加班费,购买社会保险等。除清洁员工个人因素外,不能随意辞退作业人员。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应为当年深圳特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再上浮20%以上。

2、采购单位以中标单位是否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作为验收标准,中标单位不能在今后以增加人员作为增加承包费用的理由。今后采购单位因工作任务需要增减的,费用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清单计算。

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并实施合理的服务计划(含人工作业组织方案、机械作业组织方案、管理人员配备方案和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方案),同时提交合同始、止两个交接过渡期的清扫保洁计划,做到规定时间内人员到位,管养范围内干净整洁质量达标、垃圾日产日清(运至附近的收集站或转运站),果皮箱内外清洁。

4、投标人应制定并执行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和内部监督管理办法,确保中标后所有作业人员取得上岗合格证,并统一着装、穿反光衣、规范作业。

5、中标单位应按相关作业规范要求配备作业工具,工具要保持完好和整洁,并按相关规范要求放置。同时,应维护好采购单位提供使用的各类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要按值赔偿。

6、中标单位需承诺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监管和检查考评,并配合采购单位搞好服务路段的清扫保洁迎检等工作。中标单位要将在服务路段发生突发性的环卫事件及时报告采购单位,并组织员工做好维护或及时清理。

7、采购单位有权对本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主要是人员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管,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向采购单位提供作业人员名单,此名单与《分项报价清单表》将作为重要监管依据。

8、中标单位须对其作业人员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并承担事故相关责任。

五、服务和质量要求

作业方式、作业时间、冲洗时间及频次、洒水作业、劳动定额、大扫及保洁要求、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和运输、环卫设备的保洁、机械化清扫要求等按照《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有关要求执行。本项目均执行清扫保洁一级标准。以下为简要要求。

(一)清扫保洁时间

普扫与保洁相结合,每日普扫一次,其余时间进行保洁,定期对路面进行冲洗。

1、普扫时间

11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每天早上4:30至7:30;

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早上4:00至7:00。

2、保洁时间

一级道路: 7:30至24:00(7:00至24:00)。

注:保洁人员不能少于该地段清扫人员的50%,并保证交接班时段不出现空挡现象。

(二)路面清扫保洁标准

1、路面清扫质量好、不漏扫、不花扫;

2、一级道路路面果皮、烟蒂等杂物在每500㎡范围内不得多于4件;

3、道路两旁尤其绿化带、树池周围无堆积纸盒、塑料袋等暴露垃圾;

4、果皮箱的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垃圾入屋,做到垃圾屋外无暴露垃圾。

5、路面雨水井、排水沟没有垃圾堵塞现象;

6、路面道牙无明显青苔、杂草、污泥;

(三)机扫保洁要求

承包期间中标单位对项目范围的道路机动车道实行机械化清扫,一级道路的机械保洁频次为2次/天。

(四)垃圾桶和果皮箱的清洗

一级道路果皮箱每天清洗一次,果皮箱必须要配置胶袋,其内装垃圾每天清理两次以上,确保果皮箱不满溢。

(五)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冲洗

一级道路:机动车道每两天冲洗一次;运土车辆造成的道路污染要及时组织冲洗。人行道每周清洗一次,达到基本见本色。人行道胶渣要及时组织清理。

注:道路冲洗和洒水、果皮箱的清洗等水费全部包含在中标价中。

(六)公厕管理作业质量标准和要求

1、公厕开放时间不得低于16个小时,甲方有权调整部分重点区域公厕的开放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

2、公厕管理标准:“十无、六净、三通”:

十无:无痰涕、纸屑、烟头;无积尘、蛛网;无设施、设备损坏残缺;无“四害”;无明显异味;无尿液粪水外溢;无乱张贴、乱刻画;无乱堆放、乱挂晒;无暴露垃圾;无乱收费、不按规定穿工作服及佩戴上岗证;。

六净:地面、档墙、蹲位净;粪斗、尿斗、水池、洗手盆净;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净;花盆、花圃净;露台净;室内外沟渠净。

三通:水通;电通;排水、排水排污管道通。

3、公厕设施维护、维修等经费由中标人包干。

4、公厕设施需定期进行消杀作业,除虫灭鼠。

5、其他质量要求按照以下文件执行:《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SZJG 27—2008,如有更新版本,按新版本执行)。

(七)环卫设备的管理及保洁要求

1、果皮箱

由中标单位按范围需求负责配备与管理、更新。中标单位必须确保箱外观整洁、无污垢,箱内的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压、溢满,禁止环卫工人在果皮箱、垃圾收集站(点)内翻捡废品。禁止用箩筐或编织袋装垃圾。道路果皮箱完好率不低于98%,如发现果皮箱损坏或被盗情况,中标单位应立即补上。

2、工具及工具存放

有工具房的路段,工具应放在工具房内,保持工具房整洁,对工具房外墙的乱张贴、乱涂画应及时清洗。无工具房的路段,不得将工具摆放在人行道上,要将工具存放在隐蔽位置,并摆放整齐,不得影响观瞻。环卫工具房只能用于存放环卫工具,不得堆放其他杂物或改做其他用途。如发生环卫工具房损坏或被盗情况,中标单位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

中标单位应确保车辆整洁完好,无破损、锈迹,定期检修刷漆翻新,装运过程中不得满溢、洒漏,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保洁车辆不得积存垃圾过夜;中标单位应确保车辆数量足够,若有车辆损坏应及时替换,以免影响清扫保洁作业。

作业车辆需加装GPS 定位设备,按要求接入区城管局监控平台系统,同时确保GPS 定位设备能正常使用;

为加强环卫工人日常保洁工作的管理力度,日后如市城管局要求必须为每一位环卫工人配备 GPS定位或监管设备,中标单位必须按要求配齐此类设备

(八)安全生产

1、清洁工人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有环卫标志的)、安全反光背心。

2、清洁工人要根据本路段的人、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3、清洁工人在清扫和保洁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特别在清扫中间护栏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保洁小车不能太靠近车行线停放。清理主车道上的成堆的泥土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100米处设置醒目的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

4、机械化清扫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5、机械化清扫车辆控制在人、车流少时作业,作业时必须开警示灯和坏车灯,司机必须穿反光衣。

6、清扫车作业时,最快速度不能超过8公里/小时,正常速度为6~7公里/小时。

7、机械化清扫车辆司机在工作中,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礼让行车,注意行人的安全。

8、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年定期2次以上安全作业培训。

(九)其他要求

1、清扫人员倾倒垃圾时必须全部铲入垃圾桶内,不得发生将垃圾扫入(倒入)雨水井内、排水沟、河堤、绿地等地方的现象。

2、文明作业、统一着装,作业时必须穿反光安全服装及戴口罩等。

3、保持扫把、铁铲等工具清洁,作业后及时清洗,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更换;垃圾手推车要整洁完好,无破损、锈迹,按照市要求逐步更换密闭式手推车。

4、中标单位要保证做到在大扫时,对路面、人行道、道牙、沙井口、树池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五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污泥积水、无痰涕;五净:果皮箱净、沙井沟眼净、道边石牙净、树根周围净)。

5、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撮箕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清扫保洁的过程中,遇有人乱丢、乱吐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报告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6、清扫保洁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大扫垃圾应在早上7:30之前清理完毕。保洁垃圾应袋装,并及时运送,严禁裸露堆放在路边。在22:00-24:00之前对夜间保洁垃圾和门店垃圾进行收集并运送,做到垃圾不过夜。

7、满足其他《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里规定的要求。

六、考核标准

采购单位按《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和《深光品质〔2016〕3号文,光明新区“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考核方案(城市管理服务外包服务企业考核部分)(试行)》的通知及市、新区相关考核办法制定考核方案,采用月度考核形式并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每月管养经费 20%作为季度考核奖惩经费,每季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拨付”。

检查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与不定期综合检查相结合,对每年累计两次考核不达标并且考核排名最后的外包服务管养公司,解除管养合同并列入黑名单,5 年内不能参与光明新区城管作业招标投标,并情况通报到市城管局、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该单位承担。

七、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说明(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服务方案

1

市政道路路面(含主车道、辅道、人行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水沟及门前三包部分等)的清扫、保洁、清洗、洒水服务,本项目所有道路的机动车道均要求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及机扫后的人工保洁;道路附属绿化带人保洁;

2

沿街设置的果皮箱、垃圾收集点、环卫工具房等环卫设施的清洗、保洁。

3

清除道路两旁的外墙及各类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

4

道路清扫保洁垃圾的清运服务(清理辖区内所有乱堆放、乱倾倒的余泥渣土、施工废料)。

5

投标方要根据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分级管理要求和标段人流量、车流量及门店数量等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详尽、合理、操作性强的人员配备(定岗)和轮班作业方案,车辆(机械设备)配置和作业方案,以及应急保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作业方式、作业频次和作业程序,经采购方批准后予以实施

6

清扫保洁垃圾须实行袋装、密闭收集,并采用桶装垃圾运输车(平板车)及时收集和转运,不准使用人力手推车在路面收运

7

每日大扫垃圾应在早上7:00之前清理完毕,保洁垃圾应在每次交接班前清理完毕,严禁垃圾裸露堆放在路面、积存过夜或将垃圾扫入雨水井、绿化带等地方。垃圾装运过程应保持密闭或覆盖,垃圾桶盖应盖稳,不得超高、超载、满溢,保证转运过程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等二次污染

8

垃圾收运车辆须按市、区环卫部门要求办理准运证件;收运车辆、垃圾桶等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每天应对收运车辆、垃圾桶等进行至少1次清洗消毒维护,保证外体干净,并定期检修翻新,确保整洁完好。严禁采用旧式自卸车、人货车、手推车等收运垃圾进入垃圾转运站或垃圾处理场

9

清扫保洁服务要达到《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一级市政道路标准,确保道路、绿化带等干净整洁,果皮箱、垃圾收集站、环卫工具房等环卫设施管养到位,规范放置、完好无损、外观整洁、无垃圾和污水积存,周围环境整洁协调,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10

对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发送的所有环境卫生质量投诉问题必须及时认真跟踪清理,及时报告清理结果

11

服从并达到采购方检查、指导、考评等监管规定的有关要求

12

负责所承包范围内1座社会公厕的管理维护服务。负责公厕的清扫、保洁、除臭、化粪池清理,以及厕内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定期对标段内设施设备进行消杀作业、除虫灭鼠。

人员招聘、管理方案

★1

投标人承诺配备最低人员数量:中标方至少配备:人工清扫保洁人员157人、司机 6人、辅工3人,公厕保洁员2人,共168人;

2

①热爱城管、环卫工作,责任心强;②女性年龄18-45岁,男性年龄18-55岁;③身体健康

3

中标方须在中标公告发布日起30天内完成清扫保洁人员的招聘、入职手续(或与现有人员转接劳动关系)及岗位培训等工作,并做好清扫保洁服务交接。以上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才能上岗,并不得兼第二职业。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备人员,甲方有权对乙方招聘的清扫保洁人员进行考察,发现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4

中标方应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自行聘用或任命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主管、质量考核与监督人员、司机以及办公人员等),相关费用列入投标方投标报价(管理费用支出)

5

人工清扫保洁时间:普扫4:00至7:00(作业时间可适当提前,并须在7:00前完成一次全面清扫),连续性保洁7:00至24:00。在作业过程中,清扫保洁人员的交接班时间必须重叠半小时,不能出现空岗现象,空岗10分钟以上则按规定扣分

6

路面人工清扫保洁要求:环卫工人作业时必须穿戴统一样式的工作服、工作鞋、反光衣帽,做到着装整齐,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作业规范,注意交通安全。大扫时,要配合机扫和冲洗作业,对机扫不干净或不能覆盖的机动车道(如辅道、弯道、路口、连通道、出入口、临时停车位和不规则路面等)、人行道、道牙、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沙井口、树根周围和门店门前三包区域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五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污泥积水、无痰涕口香糖;五净:路面净、果皮箱净、沙井沟眼净、道边石牙净、树根周围净)。在车行道保洁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作业;有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和警示牌,并做好防护措施。保洁时,要做到勤走、勤看、勤扫,发现路面上有无主余泥渣土、明显暴露的纸屑、胶袋、饮料瓶等垃圾要及时清理,确保路面干净整洁,达到路面废弃物一级控制指标

7

绿化带保洁要求:发现道旁绿地、行道树穴、绿化隔离带内有暴露的纸屑、胶袋、饮料瓶等垃圾要及时清理,确保绿化带整洁

8

果皮箱清理和维护要求:果皮箱必须配置垃圾袋,及时清理果皮箱垃圾,保持内外清洁无污垢,无乱张贴、乱涂写,无垃圾积存,每天清理二次以上,每天擦洗一次

9

环卫工具房管理要求:工具房地面、外墙每天擦洗一次,房顶每周清理一次,存放的环卫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保持工具房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无垃圾杂物

10

道路附属公共设施的保洁要求:①人行天桥桥面、人行地下通道地面与其连接的人行道环卫质量标准相同,应无明显垃圾、无污迹、痰迹、口香糖,每周清洗一次,确保地面见本色。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整洁,每天擦洗一次。②公交候车站、地铁站出入口地面、墙壁应整洁、无污,其保洁质量要求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每周进行1次清洗。③立交桥、高架桥等桥面的保洁质量应与连接的道路环卫质量标准相同。桥栏杆、桥梁墩柱应整洁,无明显污迹,每月清洗一次。④道路两侧休闲椅、康体娱乐设施、雕塑等无积尘、无明显污迹,每星期擦洗一次。⑤道路两侧广告牌、路牌、标识牌、邮筒、书报亭、电话亭、读报栏等设施无污迹、积尘,每两周擦洗一次

设备、工器具及材料配置和管理方案

★1

中标方为本项配备:性能良好、能正常运作的平板车2台、水车2台、机扫车2台(含)以上,并合理安排使用车辆。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日起10天内配置完毕。(均需提供深圳市的车辆行驶证,经专业部门检测的车辆证明)

2

所有车辆(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所需消耗的燃油、机油、零配件等材料及其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承担

3

投标方自身已拥有上述车辆或机械设备的购置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近3年内(垃圾桶的购置时间须在近1年内);如投标方投标时尚未有上述设备的,须承诺在中标公告发布日起30天内采购到位并提供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实物清单等交由采购单位核查,并做好清扫保洁服务交接,否则将视为违约

4

所有作业车辆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安装GPS定位系统并配合接入采购方数字化监管系统(安装、使用和维护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

所有作业车辆要按照采购方要求统一标识,规范、清晰

6

投标方应书面承诺上述所有作业车辆(设备)专用于本标段服务;未经采购方允许,中标方不得擅自将上述车辆(设备)挪用于其它项目,否则将按照考评办法扣除当月服务评分

7

工具、材料要求:中标方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服(冬、夏)、反光衣、雨衣、手套、扫把、铁铲、垃圾袋、密闭式垃圾桶、抹布、肥皂、洗衣粉和清洁剂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清洁卫生用品及小型作业工器具(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生产安全和采购方提供使用的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

8

中标方在合同期内必须配备至少1台管理工作车辆和1名司机,用于协助采购方做好本项目每日巡查监管或处理突发事件,并应在中标公告发布日起30天内配置到位,管理车辆维护成本和工作司机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列入投标报价(管理费用支出)由中标方承担

9

中标方应在服务标段附近设立项目管理人员办公场所,并在中标公告发布日起30天内设立和运作,办公场所租金、水电费用、办公设备及日常用品等费用列入投标报价(管理费用支出)由中标方承担

10

机械化清扫时间:普扫4:00至7:00(作业时间可适当提前,并须在7:00前完成一次全面清扫);机械化巡回保洁时间:9:00-12:00,14:00-17:00,19:00-24:00

11

冲洗、洒水时间:冲洗4:00至7:00(作业时间可适当提前,并须在7:00前完成对车行道的一次全面冲洗),洒水9:00-12:00,14:00-17:00。冲洗、洒水频次要求如下:机动车道路面、道牙边每天冲洗一次,每天洒水降尘两次;人行道每周冲洗一次。

12

车辆司机和随车工人作业时必须穿戴统一样式的工作服、工作鞋、反光衣帽,做到着装整齐,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作业规范,文明驾驶和文明作业,遵守交通规则,避开交通高峰时段,限速20km/h以内,并应亮警示灯,夜间作业时还须开启示宽灯,注意躲避车辆、行人和其它障碍物,确保交通安全和车辆设备安全,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若发生由于中标方过失、不作为或其它人为原因所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财物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13

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要求:道路机扫和保洁应按经采购方认可的作业线路、作业时间和作业频次实施,不得漏扫、偷工或随意改变作业方案,做到应扫道路路面和路缘石全覆盖作业,并严格按照放刷、喷水、调整箱体压力、扫刷(盘)位置和转速、清扫的顺序进行操作,做到喷雾清扫,避免“干扫”,不扬尘、不漏土,扫过路段无果皮纸屑、胶袋水瓶、树叶灰土等垃圾遗撒或积存。不得使用证照不齐、功能损坏、故障待修的作业车辆或其它机械。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作业车辆吸纳的垃圾和污水按规定处置,禁止乱倒垃圾污水。突发性道路污染要按采购方要求及时清理完毕

14

道路冲洗、洒水作业要求:道路冲洗和洒水应按经采购方认可的作业程序、作业线路、作业时间和作业频次实施,不得漏洗、偷工或随意改变作业方案,做到应洗道路路面、路缘石和人行道全覆盖作业,路面呈见本色,无垃圾、污迹、泥沙和污水积存,雨水口不堵塞。不得使用证照不齐、功能损坏、故障待修的作业车辆或其它机械。冲洗车须在规定取水点取水。作业人员要树立节约用水观念,在上水和作业过程中不得浪费。作业车辆吸纳的垃圾和污水按规定处置。突发性道路污染要按采购方要求及时清理冲洗完毕。有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冲洗时,应在冲洗点来车(人)方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提示车辆、行人绕道行驶

15

清扫保洁垃圾须实行袋装、密闭收集,并采用桶装垃圾运输车(平板车)及时收集和转运,不准使用人力手推车在路面收运

16

每日大扫垃圾应在早上7:00之前清理完毕,保洁垃圾应在每次交接班前清理完毕,严禁垃圾裸露堆放在路面、积存过夜或将垃圾扫入雨水井、绿化带等地方。垃圾装运过程应保持密闭或覆盖,垃圾桶盖应盖稳,不得超高、超载、满溢,保证转运过程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等二次污染

17

垃圾收运车辆须按市、区环卫部门要求办理准运证件;收运车辆、垃圾桶等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每天应对收运车辆、垃圾桶等进行至少1次清洗消毒维护,保证外体干净,并定期检修翻新,确保整洁完好。严禁采用旧式自卸车、人货车、手推车等收运垃圾进入垃圾转运站或垃圾处理场

应急迎检、安全生产、合同交接过渡期(含合同始、止两个交接期)的服务方案和承诺(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和移交、验收等要求)

1

应急、迎检工作要求:(1)在重大节日、公共活动、迎接检查或临时清理突发性环境卫生问题时,必须积极配合采购方(及采购方委托的其它作业单位)认真做好应急、迎检期间或重要时段(或路段)的清扫保洁作业。(2)投标方应承诺预备一定数量的作业人员和作业设备(在招投标数量范围内调配)作为应急保障作业队伍,一般情况下在接到采购方紧急或重大任务通知后1个小时内启动应急工作方案和作业计划,组织充足的应急作业队伍,确保路面及附属设施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和上级检查验收要求

2

投标人应制定并执行全面、完善、针对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劳动保障体系、自查自纠和风险防控措施,做到安全第一、责任到人、严密防控,规范实施各项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每日巡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工具和作业机械装备、使用及保养情况,主动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出现事故全力控制,举一反3、严防死守,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到位

3

中标方须为作业人员配备齐全的工作服(冬、夏)、手套、反光衣、雨衣、雨鞋、遮阳帽、日常清洁用品和交通警示器具等劳动保护工具及材料,保证作业期间的正常使用需求

4

中标方须自行保管维护好各类作业车辆、设备、工器具和消耗材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定期做好车辆清洗、检修和保养,及时更换日常损耗的密封条、机扫刷等装置,确保车况正常,车容整洁,密封和污水收集装置完好无损,不得带故障和隐患出车、带病作业

5

中标方负责处理在履行本合同服务期间发生的生产、交通等一切安全事故和违章、违法案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支出

6

中标方负责安排员工参加上岗培训和定期学习,达到相应作业岗位上岗资格,掌握安全规程,并逐渐提高工作素质和作业水平

7

中标方须关心和掌握作业人员的住宿、饮食等生活状况,保证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基本条件

8

中标方(及其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抓好劳务、计生、治安、维稳等内部工作,保证不发生聚众闹事、员工上访等事件

9

中标方应主动协调配合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和处理厂(场)等管理单位的工作,不得发生争吵、打架、推诿、怠工等事件

10

中标方须自行解决所聘用作业和项目管理人员的住宿、用餐场所并承担相关管理责任和费用支出

其它条款

1

1、本项目一期的服务总费用内包含相关的费用有:人员费用(工资、福利、社保、保险等)、所需的设备和耗材(作业机具、劳保用品等)费用、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企业利润、各项税费以及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工资标准调整、物价上涨等影响本项目服务价格的因素,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如政府出台新的清扫价格时,双方可根据政府有关文件协商调整价格,除此以外,在本项目需求范围内,采购人不对中标合同价进行调整。

3、服务费用根据采购单位考核检查情况按月支付。合同终止前的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将作为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待中标单位将合同服务等事项交接完毕、履行交接义务后再予以全额无息支付。

2

投标方自行实地勘察

3

中标方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采购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

4

采购方有权对本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监督,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必须在进场前向采购方提供作业人员名单,此名单与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和中标方每月发放的人员工资、补贴、津贴和购买社保等情况将作为重要监管依据

八、合同

1.按项目要求制订(详见附件)

备注:本表为评标信息中“投标方案响应度”评分的依据,投标人无需另行编写投标方案,但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在合同签订前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经用户审核并同意后作为合同一部分实施,如需调整方案时应提前向用户方申请确认。


附件:分项报价清单表

项 目

人数

月支出(元)

年支出(元)

备 注(计算依据)

一、人工成本

1、作业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正常工作时间为21.75天/月)

(1)清扫保洁人员

(2)司机

(3)辅工

(4)公厕保洁员

合计

2、作业人员社会保险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本项报价必须不低于上述1项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总额的15%

3、津贴、补贴、补助

(1)高温补贴

室外作业人员不少于282人,6-10月高温期按150元/(人·月)标准发放.

4、作业人员其它福利待遇

(1)住房公积金

必须不低于上述1项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总额的5%

(2)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每年共11天,各包最低配置人员全员加班,每人每天加班工资必须为上述1项作业人员正常工作时间日工资的3倍(工作时间按21.75天/月报价,计算过程中的单日正常工资可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计:一、人工成本

占投标总价的( %)

二、设备、机械使用成本

1、设备、机械折旧

2、设备、机械维修费

3、设备、机械油料费

4、车辆规费

5、其 它

小计:二、设备、机械使用成本

占投标总价的( %)

三、材料成本

占投标总价的( %)

四、管理费

占投标总价的( %)

五、利润

占投标总价的( %)

不得低于投标总报价的1%

六、税金

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合同印花税等,不得少于投标总报价的6.72%

合 计

投标总报价为以上一至六项9个月总和


附件:

清扫保洁服务合同(范本)

(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项目需求为准)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 清扫保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清扫保洁服务等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甲方将 清扫保洁业务发包给乙方,(道路明细附后)。

二、服务内容

乙方负责所承包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门店门前、公共广场、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隧道、宽度在2米以内(含2米)的绿化带、人行道树穴等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冲洗和保洁;负责所承包道路和公共场所内的果皮箱等废弃物收集箱、环卫工具房等环卫设施的清洁、管理和维护;负责所承包道路和公共场所内的雨水沙井口的清理;负责所承包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垃圾的清运;负责所承包道路和公共场所内的市政设施防张贴、防涂写、防刻画涂料的购买及喷涂工作;向环卫管理部门反馈路面卫生及环卫设备动态;其它与清扫保洁和环卫管理有关的工作。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止。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于分办事处行政区域划分各路段清扫保洁的面积可能存在误差,在投标过程中和最终签定的合同中此面积可能会发生变化,不能因为此面积存在的误差而发生纠纷。具体清扫保洁的范围以光明新区公明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现场指定的位置为准。在履约期间,当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发生变动时,则按变动后的实际面积计取。

四、服务方式

本项目采取乙方全包干的方式,即任务包干、经费包干,作业服装、设备等乙方自行提供,安全生产全负责。。甲方将上述清扫保洁服务业务发包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和标准组织日常清扫工作、冲洗工作、保洁工作及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乙方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

五、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

1.合同服务费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平均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2.服务费包括垃圾清运费用、管理费用、人员费用(含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食宿费、住房补助、劳动保障、福利、医疗保险与费用、工伤保险与费用、失业保险、社会保险、教育培训费用、暂住费用、伤亡事故处理费用等费用)、税费、生产资料费用(含作业用水、用电的费用,含果皮箱、各种环卫工具、环卫车辆、环卫机械设备的投入和耗损,不含环卫工具房购置及维修费)、市政设施防张贴防涂写防刻画涂料的购买与喷涂费用等与清扫保洁有关的一切费用。

(二)付款方式

1.服务费按月支付,甲方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

2.乙方应于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前,提供相应的发票单据。

六、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清扫保洁服务费总额的2%(具体金额根据中标价计算)向甲方指定账户存入无息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分六个月等额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乙方逾期未按前述规定缴纳员工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从当月应付乙方清扫保洁服务费中扣除其应缴金额。

(二)乙方损坏甲方设施、设备且不按规定赔偿的,甲方可以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的赔偿金和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甲方保留另行追偿的权利;甲方扣除相关款项后,乙方应当在十日内补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未及时补交的,甲方从应付乙方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三)合同期内,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或者拒绝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自履约保证金内代为支付乙方所拖欠的员工工资或补足最低工资。甲方支付相关款项后,乙方应当在10日内补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未及时补交的,甲方从应付乙方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四)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停工、歇工等事件不能开展正常的清扫保洁作业时,甲方可以临时指定其它清扫保洁服务企业对停工或歇工路段(含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清扫和保洁,临时清扫保洁服务费从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临时保洁服务费的,甲方保留另行追偿的权利;甲方支付相关款项后,乙方应当在十日内补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未及时补交的,甲方从应付乙方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五)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不退还乙方预存的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期限届满和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余额(即根据本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扣除有关款项后的余额)。

七、提供作业组织方案

乙方应根据机扫要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分级管理要求,以及发包路段人流量、车流量、门店数量及商业营业网点等实际情况,对每条路段的人员配备、环卫设施设备配置、市政设施的维护、作业方式、作业频次、作业程序、垃圾收集方式、机扫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迎检预案等提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科学、详尽、合理、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要。

八、人员及设备要求

(一)人员配置:

本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须至少配置清扫保洁人员不少于 人。 名管理员。

(二)设备配置及要求:

1.乙方应保证提供性能良好、能正常运作的多功能洗扫车 台、高压水车 台、机扫车 台、可清扫人行道的清扫车 台、自卸式垃圾收运机动车 台,高温高压水枪 套,且需喷绘由甲方统一设计的车辆及设备标识。

2.喷绘了甲方统一设计标识的环卫车辆和设备应当全部固定在本合同规定的清扫保洁范围内作业,全部完成GPS追踪仪的安装并接入甲方的GPS追踪平台,接受甲方对其环卫车辆作业、清扫保洁运行情况等方面的监控。

九、服务质量和作业要求

(一)作业方式:包括道路机械化清扫、道路冲洗、清除乱张贴、流动保洁自行车、人工清扫保洁和突发性公共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台风等极端天气环境卫生保障、重大活动任务临时保障等方式。

(二)作业时间、人均保洁面积执行清扫保洁一级标准人均保洁面积4500平方米。、机扫频次及冲洗频次(见下表)

道路和公共场所保洁分类管理指标和定额标准表

清扫保洁

等级

清扫保洁时间

(每日)

人均保洁面积

(平方米)

机械保洁频次(次/日)

冲洗频次

特级

24小时

(普扫4:00至7:00,保洁7:00至次日4:00)

≤2000

3

机动车道两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周冲洗两次,步行街地面每日冲洗一次。

一级

20小时

(普扫4:00至7:00,保洁7:00至24:00)

≤5600

2

机动车道两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周冲洗一次。

二级

18小时

(普扫4:00-7:00,保洁7:00至22:00)

≤8000

2

机动车道每四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半个月冲洗一次。

三级

17小时

(普扫4:00至7:00,保洁7:00至21:00)

≤12000

1

机动车道每周冲洗一次,人行道每月冲洗一次。

四级

14小时

(普扫4:00-7:00,保洁7:00至18:00)

≤12000

视具体情况确定

视具体情况确定

上表规定的冲洗频次是清扫保洁作业的最低要求,特级路、一级路和二级路路面及道牙每平方米尘土和泥沙量应分别少于10克、20克、30克(检测以吸尘器收集的尘土和泥沙量为准),乙方应确保道路和公共场所地面干净见本色。

(三)有关控制指标和作业要求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道路和公共场所废弃物控制指标(500平方米范围内)

保洁

等级

果皮、纸屑、塑膜及其他杂物

(件/500平方米)

烟蒂(个/500 平方米)

污水(平方米/500 平方米)

尘土量(克/ 平方米)

路面本色呈现率(%)

特级

≤2

≤2

≤10

≥90

一级

≤4

≤2

≤20

≥85

二级

≤6

≤4

≤35

≥80

三级

≤8

≤5

0.5

≤35

≥75

四级

≤12

≤8

1

≤35

≥70

基本要求:

a)路面日间冲洗、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冲洗后路面应干净,雨水口不堵塞。没有雨水口的路段可不冲洗。一般情况下,道路冲洗应在7:00前结束。

b)列为特级保洁的步行商业街路面(包括人行道、门店门前区域)每天应用洗地机、高压清洗机或拖把刷洗一次,其他实行特级保洁的路段人行道(包括门店门前区域)每星期至少全面冲洗二次,必要时使用清洁剂。冲洗时,应有环卫工人配合,及时清除路面积水,达到路面见本色,无油污、痰迹、口香糖渣等污垢。

c)城市道路清扫作业的环卫工人应穿着反光背心,在车行道作业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

d)普扫时,环卫工人应着重对路面、人行道、道牙、雨水口、树眼等处进行清扫。

e)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清理路面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

f)环卫工人在清扫和保洁作业时,应对垃圾规范收集和清理,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绿化带等位置。

g)城市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和警示牌,并做好防护措施。

h)机扫车及洒水车作业时必须亮警示灯,夜间作业时须开启示宽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洒水车必须在规定取水栓取水。司机和随车工人应按规定着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环卫作业规范,做到文明驾驶和文明作业。

夜间路面废弃物要求

特级路路面杂物(仅计纸屑、塑料袋、饭盒等超过火柴盒大小的较大垃圾)每500平方米不得超过4件,其他级别路段每500平方米不得超过8件。

废物箱清洗和保洁

废物箱应密闭,放置垃圾袋,实行垃圾袋装收集。箱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特级保洁道路废物箱垃圾随满随清,每天清理两次以上,每天清洗一次;一、二级保洁道路每天清理两次以上,每天清洗一次;三、四级保洁道路每天清理一次以上,每两天清洗一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内容及要求:

相关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