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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金湖街办环卫所垃圾清运勾臂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地区: 湖北-黄石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垃圾车
更新时间: 2017年05月04日 招标城市: 黄石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大冶市金湖街办环卫所垃圾清运勾臂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7〕A0237号计划函要求,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拟就大冶市金湖街办环卫所垃圾清运勾臂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采【2017】03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金湖街办环卫所垃圾清运勾臂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1.垃圾清运勾臂车2台(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清单)。

2.采购预算:24万元。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询价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2015年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车辆的3C认证证书;

5.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函);

6.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于同一个控股股东(公司或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7.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注: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制,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详见第五章附件“询价响应文件目录”),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7年5月4日起登录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交易公告”栏目本公告页面下载询价文件(http://www.hbdaye.gov.cn)。

六、询价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15时00分(14时30分开始受理询价文件)。

2.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大棋西路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971539910

地址:大冶市街道办事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14-3188072

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4日

附件: 金湖环卫所勾臂垃圾车询价文件.doc

信息来源:http://www.hbdaye.gov.cn/ 下载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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