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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东光县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整治项目第三次招标

地区: 河北-沧州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垃圾车
更新时间: 2017年05月04日 招标城市: 沧州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沧州市东光县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整治项目第三次招标
代理机构: 河北方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东光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编号: I1300000001003782001004 招标类别: 公告
沧州市东光县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 农村整治项目第三次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2017-05-03】

招标公告名称:

沧州市东光县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 农村整治项目第三次招标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003782001004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东光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东发改招标函(2017)1号

所属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方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沧州市-东光县
业主单位名称: 东光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内容:

东光县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第三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光县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
核准编号:东发改招标函【2017】1号

招标编号:HBFT-2017-009

招标人:东光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方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东光县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地点涉及5个乡镇273个村庄。

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项目区5个乡镇273个村庄农村生活垃圾进行环境整治,在村庄内安放勾臂式垃圾箱,用于收集村庄的垃圾,并购置配套的勾臂式垃圾车,由乡镇统一管理并将垃圾及时运送到垃圾压缩中转站、由垃圾中转站运送到东光县垃圾填埋场或直接运送到东光县垃圾填埋场(无垃圾压缩中转站的)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由此实现“村集中、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

3.本工程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车辆及垃圾设备制造能力(范围必须覆盖本次投标产品),所投车辆需在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目录内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投垃圾收集车、中转站转运车、移动式压缩站转运车必须是同一生产厂家产品,提供车辆公告参数证明材料,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环境工程设计认定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联合体投标要求具备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车辆及垃圾设备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则不能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出现一个生产厂家授权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情况,招标人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代理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到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现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及法人印鉴的复印件2套:

①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②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联合体牵头方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人身份证④联合体牵头方代理人参加投标报名的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聘用合同(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⑤联合体协议书。

注:如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本项目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开标及中标通知书的领取等交易活动各环节中被授权人必须是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其他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所持报名资料不全的投标申请人将拒绝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可自行安排踏勘现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东光县政府网(东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介的信息而带来的损失,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光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东光县东升路1号

联系人:林局长

电话:0317-7722406
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东光县中国银行东光支行西配楼府前街116号
联系人: 于女士
电话: 0317-76663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方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黄河东路东方世纪广场A座

联系人:裴春燕 电话:0317-3020082 1833070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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