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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荥阳市城乡一体化环卫工具及环卫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 河南-郑州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垃圾车
更新时间: 2017年05月04日 招标城市: 郑州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荥阳市城乡一体化环卫工具及环卫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荥阳市城乡一体化环卫工具及环卫设施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荥阳市城乡一体化环卫工具及环卫设施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7] 33 号

2.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压缩垃圾车3台;

二标段:18 m 移动式连体压缩箱设备9台,铺设6个移动压缩基座,大型勾臂车3台;

三标段:人力三轮车350辆;

四标段:机动三轮车125辆;

五标段:农户垃圾桶23000个。

2.4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一标段:

3.6.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所需采购设备的合法制造厂商;投标申请人须取具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技术和商标使用授权许可证,能在相关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3.7二标段:

3.7.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所需采购设备的合法制造厂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投标申请人须取具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技术和商标使用授权许可证,能在相关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3.8三标段:

3.8.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所需采购设备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如果是代理商必须具备拟采购货物的制造厂方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9四标段:

3.9.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所需采购设备的制造厂商;

3.10五标段:

3.10.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所需采购设备的合法制造厂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备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
3.11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需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 年 5 月 4 日— 2017年 5 月10 日上午9:00分—12:00时,下午15:00分—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火炬大厦(金梭路与国槐街交叉口)B座10层1001室;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件费300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

4.4.1、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4.2、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其授权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标段代理商提供);

4.4.3、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五标段投标申请人提供);

4.4.4、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需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

4.4.5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证件审核原件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份,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 楚女士

联系电话:0371-69565588

地址:荥阳市汜河路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122262

地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火炬大厦(金梭路与国槐街交叉口)B座10层1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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