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3吨吸粪车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GYZFCG201705003
灌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3吨吸粪车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3吨吸粪车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规格要求:具体要求和相关参数详见附件及询价单。本次询价预算为2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
三、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并提供复印件材料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2、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单位要求为投标吸粪车的生产制造商或其合格的代理商,提供生产制造相关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投标人需携带投标的产品详细资料(投标产品应具备该类商品的功能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及安全要求。同时有具体的规格型号、明确的生产厂商和原产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电汇底单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的复印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
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166083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上牌正常使用付货款的90%,三年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六、交货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协助采购人完成上牌照、办理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等事宜。
七、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日 15时整。
八、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人:灌云县恒驰大厦九楼多功能室。
九、中标单位须交纳1050元综合服务费 。
十、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十一、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3851220556
询价人(盖章):
2017年 5月 5日
附件1:
灌云县 采购项目
询价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报价书格式
报 价 书
致: 灌云县****** (询价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 项目的询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项目询价文件,我方报总价如下:
2. 我单位承诺响应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
3.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供货,并在 天内供完。
5.如果我单位中标,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6.报价人认为其它需承诺的内容:
附件4:
无重大违法违纪承诺
致: 灌云县******* (询价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贵单位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愿意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各级领导审查、监督、如有不符,愿接受任何处罚。
报价人:(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书面承诺
致:
我方在此声明, (投标单位)的法人 及拟报项目负责人 近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询价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 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3、 税务登记证(原件)
4、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 保证金电汇底单
6、 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7、 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承诺(原件或者网上打印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里。
询价清单及采购物品的详细要求和说明
3吨吸粪车(一辆)招标技术要求
一.技术参数要求
1.1 底盘型号:江铃JX1083TGA25国Ⅴ底盘,配置方向助力及空调;
1.2 发动机:马力≥100;
1.3 外形尺寸(mm):≤6150×2050×2600;
1.4 整备质量(kg):≤4530;
1.5 额定载质量(kg):≥3540;
1.6 罐体有效容积(m3):≥3.7;
1.7真空度:≤-0.09Mpa;
1.8 抽吸深度:≥5米;
1.9 抽吸距离:≥7米;
1.10 抽满时间:≤5min;
二.其它技术要求
2.1 车辆选用品牌进口真空泵,真空泵额定转速600转/分钟。发动机在怠速状态下就可以使真空泵正常工作,从而达到节能环保;
2.2 选用品牌优质油气分离器;保证真空泵油彻底分离干净,以达到环保节能;
2.3 选用优质防溢流装置;能够充分保护真空泵高效运行,延长真空泵的使用寿命;
2.4 罐体按照压力容器标准制造,提供“压力容器制造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截面积为椭圆形,罐体内设有两个以上防浪板;
2.5 罐体(含管路)整体酸洗后电泳防锈漆,提供酸洗、电泳池照片;
2.6 罐体上部配有旋转吸液头,增大作业面积;
2.7 如有进口件必须提供进口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实物照片;
2.8 产品需确保能在当地上牌并可以免征购置附加税。
注: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注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且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附件6:
一、评标办法:
1、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均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3、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4、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5. 响应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6. 项目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7.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情形。
三、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重新招标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