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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电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 河南-郑州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消防车
更新时间: 2016年05月23日 招标城市: 郑州
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27日 项目名称: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电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委托,就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电动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电动车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电动车八辆,其中六座电动封闭巡逻车六辆,电动货车一辆,双头消防车一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59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与本采购项目类似产品的供货经历;

4.生产厂家具有“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车辆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5.具有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出具的“巡逻车”试验报告;

6.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7.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8.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一)投标报名

生产厂家报名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类似产品的供货合同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4~6条规定的原件(以上材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销商报名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类似产品的供货合同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4~7条规定的原件(以上材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

(二)招标文件发售

投标人投标报名后,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及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

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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