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鄢陵县南坞田庄垃圾处理场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鄢陵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鄢陵县南坞田庄垃圾处理场机械设备购置 (二次)
2.2采购编号: YLZFCG201603037-H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二标段:推土机1台(160马力);
四标段:吸污车1台(8m?);
洒水车1台(10m?);
自卸式垃圾车1台(后卸)。
详细技术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2.7招标控制价:二标段58万元;
四标段6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
3.3.投标企业须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以上的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机械设备的授权证明原件(代理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报名,以先到为准;生产厂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址:
4.1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4.2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4.3 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地址: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东北角麦肯特国际广场南楼四楼404室,联系电话:0374-7363606)。
4.4谈判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供应商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之日起前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机械设备的授权证明原件(代理商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如有)留存原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09:00时整。
2、递交地点: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南楼四楼409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鄢陵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71227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237428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