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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昭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电动生活垃圾收集自卸车询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 广西-贺州 状态: 招标预告 招标车型:自卸车
更新时间: 2016年05月10日 招标城市: 贺州
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16日 项目名称: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昭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电动生活垃圾收集自卸车询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昭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招标编号: ZPC2016货117号 招标类别: 预告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昭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电动生活垃圾收集自卸车询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拟对电动生活垃圾收集自卸车询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昭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电动生活垃圾收集自卸车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PC2016货117号
二、报价单位资质及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货物资格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符合资格的报价单位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有关责任与义务。
三、采购要求:
1、货物采购要求见附件《报价表》,有意的报价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公司领取货物采购询价报价表。
2、验收要求:按本次采购规格及要求进行验收。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
4、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货物付款方式:货物经验收合格并由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后,采购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6、报价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佰元整,从报价单位基本帐户转帐至如下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帐 号:20-325101040019352
四、报价文件要求:
1、各报价人须就《报价表》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货物、管理费、施工费、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成本、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的总和)。
2、报价文件:报价人应制作报价文件肆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密封完好,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昭平县昭平镇向阳街56号)。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①报价表;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③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⑤报价单位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⑥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报价文件必须于2016年 5 月 16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密封方式(在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递交至广西翔正项管理有限公司(昭平县昭平镇向阳街56号)逾期不受理。超过时间或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不符合采购要求的,报价无效;选择邮寄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以邮寄收到的时间为准,若逾期送达则拒收。定标时间:2016年 5月16日上午10:00。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报价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经询价小组评定以满足采购要求且不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报价最低者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供应商需一次缴纳成交总金额的1.5%作为成交服务费。
八、其他说明
1、中标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全部完成中标项目。中标方不得将全部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向第三者转让。
2、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投标保证金要求从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中转出。
3、具体细节由中标方与采购单位另行协商。
九、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昭平县昭平镇向阳街号 邮 编:546899
联系人:邓梦遐 手机号:18878469499
十、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与招标网
十一、报价表、技术参数表附后
采购单位:昭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2016年5月10 日
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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