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标单位必须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的编制等工作。
2、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工程概况牌,标注 温馨提示 语言。靠近人行通道边(或建设方以为有必要的其他周边)必须用整齐美观的板材围护密封施工。
3、中标单位施工必须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服从甲方管理各项规定要求,避免干扰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认真做好施工现场防护、防火、噪音、用电等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工作,承担相应一切责任,确保施工场地区域道路通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4、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做好现场及周边安全设施搭设,遵守有关安全保护规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
5、中标单位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监理公司的监督、指导并积极主动配合上述管理机构的工作。
6、中标单位施工时须提供材料样板,经采购人最终确认后,方可进场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样板或厂家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确认要求,如供应商不能提供的可由采购人根据市场考察情况确认并实施。
7、用在本工程的任何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得到采购单位的批准,样品须在大批订货前送审。获准的样品存放在工地,作为以后验收材料的标准。样品和其包装,由中标人无偿提供。
8、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须全面检查工地情况,若发现错误须立刻通知工程师。若未能遵从此规定,使本工程的任何项目因此等错误或缺陷而错误地建造,则中标人须自费予以拆除及重建。
9、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