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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中心关于受理满足国六排放标准汽车产品《公告》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转载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0-11 浏览次数:

各车辆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

经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同意,我中心开始受理“国六”汽车产品(符合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即日起,受理“国六”轻型汽车产品(总质量3.5吨及以下的M1、M2及N1类汽车产品);

2.《汽车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增加国六轻型车排放部分(见附件1);

3.《公告》中增加相关备案参数及要求,并修正了部分备案参数名称(见附件2)。

附件:

附件一:

《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国六轻型车排放部分)》(试行版)

当某一车型按照(Ⅰ型、Ⅱ型、Ⅲ型、Ⅳ型、Ⅴ型、Ⅵ型、Ⅶ型和OBD系统)的规定获得扩展后,此扩展车型不可再扩展到其他车型。

6.1与排气污染物有关的扩展Ⅰ型、Ⅱ型、Ⅵ型【排气污染物】

发动机下列基本特性、参数相同:

— 发动机的型号;

— 发动机生产企业;

— 燃料种类;

— 额定功率;

— 燃油喷射方式(直喷、非直喷)相同。

污染控制装置:

— ECU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相同,包括软体和硬件;

— 氧传感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相同;

— 氮氧传感器规格型号相同;(仅氧传感器型号)

— 二次空气喷射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相同;

— EGR装置特性(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相同);

— 增压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相同

— LPG / NG 燃气喷射单元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相同;

— 喷油泵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相同(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 喷油器规格型号与生产企业相同(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后处理装置型号相同,排放相关的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 后处理装置的数量;

— 后处理装置的作用型式;

— 载体(结构、体积、尺寸和材料);

— 孔密度增加或不变

— 载体生产企业;

— 涂层生产企业;

— 贵金属总含量相同或增加;

— 贵金属比例(指各贵金属占总贵金属比例);

— 后处理装置壳体的型式;

— 后处理装置安装的位置(在排气管中的位置和基准距离)(补充说明:位置和尺寸可以不完全一致,不应使入口温度的差异大于50℃,应在Ⅰ型试验设定负荷和120km/h匀速条件下检查该温度差异)

中冷器(增压或者 EGR)有/无;若有,型式相同

装有周期性再生系统的车型,发动机燃烧过程,周期性再生系统有关排放的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 系统的型式和结构;

— 再生类型和原理;

— 再生系统正常工作温度(K)和压力(kPa)变化范围在±10%之间;

— 压差传感器(即:有或无);

— 载体(结构、材料);

— 载体体积±10%以内;

— 孔密度增加或不变

— 载体生产企业;

— 涂层生产企业;

— 贵金属总含量相同或增加;

— 贵金属比例(指各贵金属占总贵金属比例)

— 系统安装的位置。

测试质量

— 如果测试质量小于基准车型测试质量的1.03 倍,则可以扩展到该车型。

— 对于第二类车,如果拟扩展车型的测试质量小于基准车型的测试质量的 1.03 倍,且基准车型测得的污染物排放量在拟扩展车型所规定的限值之内,则可以扩展到该车型。

— 同一底盘形成的改装车可以视同其基础底盘

总传动比

— 在下列条件下,基准车型可以扩展到仅传动比不同的其他车型,对于在Ⅰ型和Ⅵ型试验中所使用的每一传动比,均须确定其比例:

公式中,V 1 和 V 2 分别为发动机转速在 1000r/min 时,基准车型和要求扩展车型所对应的车速。

— 对每一传动比,若 E≤8%,则无须重复Ⅰ型和Ⅵ型试验,即可以扩展到该车型。

— 如果至少有一个档位的 E>8%,但每种档位下,传动比 E≤13%,则应重做Ⅰ型、Ⅵ型试验。

测试质量和传动比不同的车型

符合上述(测试质量) 和 (总传动比) 规定的条件,则某一已通过型式检验的车型,可以扩展到测试质量和传动比不同的其他车型。

驱动型式相同

两驱和非全时四驱的车型可以互相扩展,全时四驱可以两驱和非全时四驱扩展。驱动型式分为:

两驱、非全时四驱(可通过手动或软件切换驱动方式)、全时四驱(不可通过手动或软件切

换驱动方式)。

变速箱型式相同

Ki 因子的使用

装有周期性再生系统的车型的 Ki 由标准附录 Q 规定的程序得出,该程序用于装有周期性再生系统车型的型式检验。Ki 因子可以用于满足条款(装有周期性再生系统的车型)的相关标准并且测试质量不大于基准车型加 250kg。

6.2 曲轴箱排放有关的扩展(Ⅲ型试验)

— 发动机型号、生产厂家相同;

— 曲轴箱排放污染控制方式相同。

6.3与蒸发污染物有关的扩展(Ⅳ型和Ⅶ型试验)

燃油箱

— 燃油箱的形状,燃油箱和液体燃料软管的材料相同;

— 扩展车型燃油箱的容积不大于基础车型的±10%;

— 气液分离器的类型(如适用)和油箱的呼吸阀种类,控制方式相同;

— 燃油箱呼吸阀开启压力的设定相同;

— 油箱热屏蔽装置(有/无);

— 加油管防止油气外泄的密封方式相同;

— 油箱盖型号相同。

燃料/空气计量方式

— 燃料/空气计量的基本原理相同,(例如有无节气门,进气道多点喷射\单点喷射,燃油缸内直喷的汽车不能在同一系族内)。

炭罐

— 储存燃油蒸气的方法相同,即活性炭罐和贮存介质的规格型号、材料及生产厂、空气滤清器(如果用于蒸发污染物排放控制)等;

— 脱附贮存蒸气的方法相同(如:起点设定相同;空气流量或测试循环中的脱附容积误差在10%以内);

— 燃油系统内炭罐系统结构相同;

— 脱附阀基本原理相同(电磁式、机械式);

— 利用 HJ/T 390 测得炭罐的 BWC 有效吸附量(吸附丁烷的速率为 40g/h)的差异在10g 以内;

— 如果使用了炭罐排放洗涤器和/或进气系统的碳氢化合物吸附装置,那么系族内所有的汽车也必须配备这些装置。

混合动力汽车和纯汽油车的燃油蒸发试验不能互相视同。

扩展车型下列条件可以不同:

— 发动机排量;

— 发动机功功率;

— 自动变速器和手动变速器;

— 两轮和四轮驱动;

— 车身形状;

— 车轮和轮胎尺寸。

6.4与OBD系统有关的扩展(OBD)GB 18352.6-2016

型式检验可以扩展到(发动机下列特性相同、污染控制装置下列型式相同)为同一 OBD 系族

发动机下列特性相同:

—  燃烧过程(即:点燃式、压燃式、二冲程、四冲程)

—  发动机燃油供给方式(即:单点或多点燃油喷射)

—  燃料类型(即汽油、柴油、NG、LPG、两用燃料汽油/NG、两用燃料汽油/LPG其中乙醇汽油可以视同汽油,甲醇汽油不能视同汽油)

污染控制装置下列型式相同:

—  催化转化器型式(即:氧化型、三效型、加热催化、SCR、其他)

—  颗粒捕集器(即:有或无)

—  二次空气喷射(即:有或无)

—  排气再循环(EGR)(即:有或无)

动力传动系统相同:

—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即:是/否)

车辆电子控制单元和OBD系统部件和功能相同:

—  OBD 系统功能性监测策略、故障监测策略和向汽车驾驶员指示故障的方法

(OBD)扩展车型汽车的下列特性可以不同:

— 发动机附件;

— 轮胎;

—  测试整车质量;

—  冷却系统;

—  总传动比;

—  变速器型式;

—车身型式。

6.5与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有关的扩展(Ⅴ型试验)

汽车:如果测试质量小于基准车型测试质量的1.03倍,则可以扩展到该车型。

同一底盘形成的改装车可以视同其基础底盘

发动机基本特性、参数相同:

—  发动机生产企业;

—  气缸数;

—  发动机排量(±15%);

—  气门数及气阀控制;

—  燃油系统;

—  冷却系型式;

—  燃烧过程。

—  二次空气喷射:有/无、型式(脉动,空气泵);

—  EGR(有/无)。

后处理装置型号相同,排放相关的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装有周期性再生系统的车型,发动机燃烧过程,周期性再生系统有关排放的基本特性、参数和部件相同;

当后处理发生以下变化时可以扩展:

—  型号不同;

—  每种贵金属比例的变化不超过 15%;

—  后处理装置的位置(位置和尺寸可以不完全一致,不应使入口温度的差异大于 50℃,应在 I 型试验设定负荷和 120km/h 匀速行驶条件下检查该温度差异)。

以上排放关键部件的扩展特殊要求:企业提交变更型号的相关控制文件及技术性能的技术资料(及其相关报告),经检测确认不影响产品排放性能的,做出书面说明后可进行扩展。

后处理装置相同的车辆,且满足(Ⅴ型试验)其它扩展条件的车辆,发动机台架老化试验基准车型可扩展。

扩展汽车的下列特性可以不同:

—  车身;

—  变速器(自动或手动);

—  车轮或轮胎的尺寸;

—  后处理装置封装厂。

与蒸发排放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有关的扩展,以下装置的参数相同或能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  活性炭罐(规格型号、活性炭材料和生产厂);

—  活性炭装载量(相同或更多);

—  燃油箱容积±20%

与加油排放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有关的扩展,以下装置的参数相同或能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  活性炭罐(规格型号、材料和生产厂);

—  活性炭装载量(相同或更多);

—  燃油箱容积±20%;

—  相同的加油排放控制系统(型号)。

企业在耐久试验结束之前可以按照推荐劣化系数进行申报,在试验结束之后需要对劣化系数进行变更,并上传对应的耐久报告。

附件二:

国六轻型车排放部分备案参数要求

1)国六轻型车排放部分增加备案参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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