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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标准落实 莱西处罚非法校车并刑拘5人

来源:专汽网 作者: 彭先先 时间:2015-11-06 浏览次数:

4辆非法校车超载接送幼儿,6名涉事人员中5人已被刑拘,1人被取保候审。11月5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从莱西市公安局了解到 ,11月3日凌晨,莱西警方成功查获一起非法校车案。这是自今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开始实施后,莱西市首次以此标准对该类案件进行量刑处罚。

据莱西警方介绍,该行动的线索源于2015年10月底的一条举报消息。“当时我们接到举报,在莱西市姜山镇2家没有资质的幼儿园不仅正常营业,而且还使用非法校车超员接送学生。”民警介绍说,得知这一情况后,莱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肇事处理科展开调查。

经过多日的蹲点,民警发现6名涉事人员非常警惕,一般不在幼儿园门口让孩子下车,而是将车辆驶进幼儿园一个装有防盗门的通道内,然后迅速组织孩子下车,下完后车辆迅速驶离,防盗门马上关闭。通过几天走访调查取证,民警发现姜山镇的这2家幼儿园确实存在严重超员接送幼儿的情况,原本核载6到7人的面包车,却常常拉载10到14人不等,幼儿园对此也知道其行为已经违法。最终民警将涉案人员抓获。

据民警介绍,从今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开始实施,对危险驾驶罪等规定作了重大修改完善。其中校车、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超速将和“醉驾入刑”一样,被纳入危险驾驶罪范围,而使用伪造变造驾照的处罚规定也有变化,所以目前6名涉事人员中,5名涉事人员被刑拘。

山东新岛律师事务所王磊律师表示,在《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前,超载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此番将其从民事责任上升到刑事责任的高度。在机动车日益增多的今天,不仅可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行为,对公民人身安全、生命安全也是一件好事。(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鹏)

新闻延伸行动,2黑车现身才收网

据莱西警方介绍,在接到举报线索之后,警方立即进行蹲点取证,在掌握充分证据后,警方决定11月3日早晨进行查处,当天6时30分许,10名民警悄悄赶到这2处幼儿园,按照计划分成多个小组等待时机进行查处。

7时15分许,负责在姜山镇驻地一处幼儿园隐蔽处观察情况的民警发现,一辆无牌照的金杯迅速驶进了幼儿的通道内,一名女老师打开车门后立即将孩子从车上一一带下,通过清点民警发现,原本这辆核载6到7人的面包车竟然拉了14名幼儿。由于民警此前通过调查得知,在这辆车到达不久后肯定还会有另一辆车到达幼儿园,因此警方决定等下一辆车到达后同时查处。

果不其然,约10几分钟后,另一辆拉孩子的面包车也驶进了通道内,通过观察,民警清点这辆车除了一名司机和老师外,还拉了10名幼儿,违法超载接送幼儿证据确凿,见时机成熟,民警迅速行动,当场将这辆面包车查获,与此同时其他小组也同时行动,将这2处幼儿园的全部共4辆非法校车及司机、老师等6人查获。

提醒,发现假校车立即报警

经审查得知,宋某某(男,30岁,幼儿园负责人)、高某(男,33岁,姜山镇驻地幼儿园负责人)、马某某(女,20岁)、李某某(男,32岁)、郝某某(女,30岁)、位某某(女,30岁)等6人在没有正规手续的情况下开办了2所幼儿园,为了节约成本,他们用面包车接送幼儿,并且每辆车都存在严重超载行为,核载6到7人面包车最多拉载14人。由于自知他们的行为已经违法,所以他们在接送孩子时都非常小心,特别是严重超员从11月1日起开始“入刑”,他们更加紧张和谨慎,但没想到还是被警方查获。

目前,宋某某、高某、李某某、马某某、郝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莱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位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审。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不要让孩子乘座这种非法校车,如果发现您身边有这种违法行为,也要及时向警方举报,公安机关将会对此进行严厉查处,从重处理。

疑问,没资质的幼儿园咋办?

非法校车被查,但2家没有资质的幼儿园又该如何处理?11月5日,记者采访了莱西市教育局学前办郭主任。

据郭主任介绍,目前对于这2家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情,但根据他们部门2014年的调查,这2家幼儿园确实没有正规资质。那为何还能“坚挺”到现在?郭主任告诉记者,对于这类没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教育部门并没有直接的执法权,因此没办法直接取缔。

“2014年,莱西市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主要就是调查辖区学校有无办学资质,对于没有资质的学校,我们教育部门首先让学校限期3个月整改,如果整改依然没有合格,那么我们就会给这些没有资质的学校下达关停通知,同时依据《青岛市学前管理条例》,将这些学校上报给市政府,等待执法部门关停这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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