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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颁布限牌新政策 将于5月1号实施

来源:专汽网 作者: 彭先先 时间:2015-10-10 浏览次数:

    

    30日从杭州市交通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将于明天(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了个人申请增量指标中的驾驶证要求,明确给予县(市)一定的政策倾斜,预设了新能源车总量调控条款等。


    4月10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新版规定拟增加个人申请资格中的驾驶证条件。所谓驾照门槛,是指今后要参与摇号、竞价,申请人不但要满足目前限行规定的条件,还须持有驾驶执照。一旦新规实施,已在摇号、竞价池内的没有驾照的人,也会被清理出去。

    4月30日发布的《管理规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明确了个人申请增量指标中的驾驶证要求;二是明确给予县(市)一定的政策倾 斜;三是放宽了新投资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相关限制;四是预设了新能源车总量调控条款;五是设置了竞价的最高限价;六是明确了“被盗抢”车车主的增量指标申 请资格;七是对审核部门的复核期限作了规定。

    对于驾照条件,杭州市调控办调控处副处长金琳进一步介绍,个人有效编码有效期3个月,为了保证政策的连续性,新政发布后仍坚持这条规定的做法。

    他举例,5月1日前如果持有的编码有效期还剩下2个月,那么还可以继续参与此后2个月的竞价、摇号,期满后须重新申请。而5月1日后的申请,则会新增驾照的条件,如果申请者没有驾照,就无法继续竞价、摇号了。

    关于县(市)政策倾斜,金琳表示,政策正式实施后,会尽快启动县(市)指标相关办法制定工作,目前还没有具体的信息。

    此外,新能源车也是本次新政的关注点,记者看到,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新能源车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该新能源车的更新指标,只能用于新能源车办理登记。

    金琳表示,新能源车方面是预设条款,鼓励推广应用,一旦它的发展规模对交通拥堵起到大的影响,就会进行相应的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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