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18008665020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搅拌车动态 >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新规7月1日起实施

来源:转载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7-19 浏览次数:

7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实施GB30510-2018标准相关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即申请第322批《公告》新产品(含暂停恢复产品)准入时,须提供符合GB30510-2018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自2019年7月1日起,企业可通过变更扩展对油耗进行整改,2021年7月1日前,企业应完成油耗整改工作。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GB30510-2018》代替《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GB30510-2014》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标准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自2019年7月1日起,即申请第322批《公告》新产品(含暂停恢复产品)准入时,须提供符合GB30510-2018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

2、自2019年7月1日起,企业可通过变更扩展对油耗进行整改,2021年7月1日前,企业应完成油耗整改工作。整改时,应对产品油耗的变化情况进行说明。若对产品进行配置优化,须提供相关优化措施的详细说明。配置优化影响其他项目时(如排放),还需提供相应检验报告;

3、企业申请变更扩展准入时,若变更扩展内容对产品油耗无影响,则可不进行油耗整改;若变更扩展参数对产品油耗有影响(如:变更扩展发动机),则须对产品油耗进行整改,即所有配置均须满足GB30510-2018的要求;

4、按GB30510-2014标准出具的检验报告,若其原试验结果已满足GB30510-2018要求,检测机构可根据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将老版报告转换为新版标准的检验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19年6月28日

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转载请附带本文网址:https://www.17350.com/news/50382.html

专汽网[www.17350.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专汽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专汽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专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专汽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涉及到侵权,请联系删除。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同时为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资源信息,专汽网从即日起诚征好稿,投稿邮箱:yilian@17350.com,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