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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旦假期危化品运输车禁入高速

来源:转载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28 浏览次数:

记者从山东高速淄博信息分中心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元旦放假通知,本周六(12月31日)、周日(1月1日)以及下周一(1月2日)放假三天。届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高速公路不享受免费政策,需照常缴费通行。

从往年元旦期间的情况来看,城乡旅游、休闲探亲为主的短途自驾出行车辆将增加,出行高峰预计为2016年12月30日下午、31日上午(出城)和2017年1月2日下午(返程)。

据国务院发布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要求,元旦放假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高速公路不免费。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规定,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而元旦不在免费节假日内。所以,元旦期间市民走高速仍正常收费。

为预防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2017年元旦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

此次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时间为: 2016年12月30日19时至2017年1月3日6时。此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化品运输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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