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最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简称治超办法)》正式实施,新规对货车超限超载做出了明确规定。
治理办法中规定:
违反本办法规定,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物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货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违法超载货运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违法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不满30%的,处200元罚款,一次记3分;
(二)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满50%的,处500元罚款,一次记6分;
(三)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满100%的,处1000元罚款,一次记6分;
(四)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处2000元罚款,一次记6分。
此文件一出卡友们纷纷表示,这就是给蓝牌4米2货车设的。
众所周知,交通部规定,蓝牌4米2货车不超18吨可上高速,但作为公安部所属的交警,却不会按完全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遇到交警查车,4米2货车装载18吨,仍属于超载违法行为,交警依然可以处罚你,合情合理。
此外,蓝牌4米2厢式货车普遍存在“大吨小标”,不装货也超载的问题。这次宁夏对货车超载有了更加细化的政策规定,以后的4米2蓝牌车会越来越难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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