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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牌轻卡发动机排量不得超过2.5L!那原来的“大吨小标”车型该如何处理?

来源:专汽网 作者: 韩芸芝 时间:2021-08-07 浏览次数:

两部公开征求意见稿

说起“大吨小标”事件,大家应该都是比较熟悉的,在2019年,央视的《焦点访谈》曝光了蓝牌轻卡“大吨小标,轻卡不轻”现象,行业内可谓是风声鹤唳、哀鸿遍野,之后对于“大吨小标事件”如何处理?现在终于有了定论,2021年8月3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两部发布了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意见稿。

意见稿中明确规定,蓝牌轻型货车的发动机(柴油发动机)排量不得超过2.5L(冷藏车除外),在政策实施之前,国家也预留有时间,以便各个厂家对其产品进行调整,那么对于已销售、已上牌的轻型货车该如何处理呢?这些车型在市场中的数量还是比较多的,而且涵盖的车型也比较多,尤其是随车吊自卸车这类工程车辆,对此意见稿中也有明确的解决方案。

大吨小标轻型货车治理方案

对在用“大吨小标”轻型货车符合中型货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按照“安全标准不降、依规依标转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生产企业组织重新整备转改,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公告》确认转改车型型号;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变更车辆类型及质量参数申请,车辆经安全技术检验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重新审核确认的车辆型号参数办理变更手续。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鼓励城市根据配送需求适当放宽限行吨位,避免简单按照车辆号牌类型划分通行权。试点推进城市配送货车标准化车型,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对标准化车型配送货车给予通行便利。

有“大吨小标”车型的车友们不用担心,车辆按照规定整改后照样可以使用,而且对于小黄牌车型进城限制也将会相应的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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