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18008665020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山东全力管控重型柴油运输车

来源:转载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8-03 浏览次数:

7月28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全省环保综合整治的多项目标,其中,明确要求全力推进重型柴油运输车管控,港口将逐步停止使用柴油车运输集疏港煤炭。

山东省柴油车和重型柴油车数量居全国首位,公路货运量居全国第二位,交通尾气污染重且监管难度较大。为此,《方案》全力推进重型柴油运输车管控。

根据《方案》,2017年8月1日起,未安装颗粒物捕集器(DPF)的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不予环检。2017年12月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全部加装DPF和实时诊断车载远程通讯终端,建立DPF运行状态监控系统。2018年1月1日起,对达不到排放标准及没有加装DPF的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和私自停止DPF运行等行为的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注销车辆营运证。10月底前,在省际交通卡口及7个传输通道城市重型柴油车辆通行的交通干道建设60套黑烟抓拍系统。11月1日起对入鲁的外省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黑烟)重型柴油车依法处罚并劝返,对省内的违法车辆依法实施处罚。

另外,10月1日起,7个传输通道城市公安、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在重型柴油车主要通行道路、物流货运通道等持续开展对重型柴油车的综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定期向社会公布处罚信息。7个传输通道城市组织辖区内大宗物料、产品运输企业制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运煤车辆优先选用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采暖期应达到80%以上。对违规的重型柴油车取消营运资格。

《方案》要求,2017年7月底前潍坊港、8月底前烟台港停止使用柴油车运输集疏港煤炭。各港口企业不再签订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合同,运输煤炭的柴油货车一律不得进出港区。提升区域内铁路运输比例,采用LNG等清洁能源运输工具运输集疏港煤炭。2017年10月1日起,仍然使用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的,交通港口管理部门责令港口企业暂停煤炭装卸作业,2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海事机构不得允许煤炭运输船舶靠港作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注销承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此外,《方案》还要求2017年10月1日起,7个传输通道城市和泰安、莱芜2市,辖区内加油站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

柴油运输车有搅拌车自卸车等车型,更多车型欢迎登录专汽网!

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转载请附带本文网址:https://www.17350.com/news/9469.html

专汽网[www.17350.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专汽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专汽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专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专汽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涉及到侵权,请联系删除。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同时为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资源信息,专汽网从即日起诚征好稿,投稿邮箱:yilian@17350.com,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