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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辅助运输及生产车辆专业化维修服务招标公告(变更)

地区: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 状态: 招标变更 招标车型:防爆车
更新时间: 2017年04月18日 招标城市: 海南藏族自治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矿井辅助运输及生产车辆专业化维修服务招标公告(变更)
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变更

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矿井辅助运输及生产车辆专业化维修服务修改公告

一、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

1.一标段。一标段为东部服务区(包括安源煤矿、文玉煤矿、转龙湾煤矿),招标控制价480万元。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中标价的1:3比例与安源煤矿(含文玉煤矿)、转龙湾分别签订合同。

2. 二标段。西部服务区(包括石拉乌素煤矿、营盘豪煤矿)。招标控制价不变。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每年设备维修产值的业务收入均在500万元以上(以审计报告为准), 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高级2人及以上,中级6人及以上,以资格证书为准), 营业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m ,并满足各标段要求的条件:

1)一标段。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机动车维修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中具备无轨胶轮车维修经营范围。

2)二标段。相关防爆车辆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是非生产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中须具备无轨胶轮车维修经营范围。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9万元,二标段: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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